朱伟娜
摘要 新时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企业制度,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内部的改革工作也在不断的深入推进,因此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又面临着新的任务及挑战。国有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发展,就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脚步,不断在企业内部开展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这样才能确保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与时俱进,营造一个廉洁、公平的企业内部环境,促进企业的快速与稳定发展。本文将从新时期我国国有企业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工作 科学化 新时期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0-0592.2016.12.373
国有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是专门负责企业内部党组织以及行政组织纪律监督工作的部门,是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与管理部门。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当中屡次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给我国国有企业的市场形象树立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净化国有企业内部环境,维护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在国有企业内部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通过教育、监督、惩处等方式,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内部的深化改革,逐步建立科学的管控与惩防体系,杜绝企业内部的腐败现象,从根本上推动国有企业的快速与稳定发展。
一、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越来越高,党和国家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旗帜鲜明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从严治党的力度越来越大,严肃问责的内容越来越宽,严格执纪的要求越来越严。在全社会对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党中央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社会大背景下,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所面临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更趋严格。新时期,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防范经营和廉政风险,显得更加紧迫、更加必要。因此,国有企业务必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干部员工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国有企业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整改并解决了一系列影响改革发展全局的问题和难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也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住
部分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未能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首先是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未能严格落实责任制,同时相关主体责任负责人在工作中缺乏良好的责任意识,监督责任在落实的过程中缺乏力度,对于企业内部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未能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指导,因此在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国有企业的违纪现象时常发生,企业的廉政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亟待加强
国有企业在落实八项规定的过程中,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强有力的政治敏感性,缺乏良好的风险意识,没有形成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甚至有些党员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在十八大以后出现了有令不行和有禁不止的现象,顶风违纪现象比较严重。甚至有个别的党员干部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公车私用和职务消费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党员干部还利用自己的职权借助婚丧嫁娶的机会收受他人礼金,这些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企业依法治理缺失
国有企业在依法治理企业方面还存在缺失,主要是企业内部部分党员干部缺乏良好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企业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法治意识淡漠,在工作和管理中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无视相关制度规定等,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
(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后
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纪检监察力量有限的问题,仅仅依靠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还远远不够,而负有专业监督责任的各个业务部门缺乏良好的协同监督意识,缺乏信息沟通与协作,因此未能有效发挥协同监督机制的作用,在工作中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内部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
(五)纪律审查力度不强
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纪律审查力度不强的问题,部分基层单位在检查工作中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揭露的现象,有些基层单位迫于压力不敢对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还存在着讲情面和怕出事的心理,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缺乏力度,因此进一步纵容了国有企业中的违纪现象。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现科学化的策略分析
(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要建立健全层层约谈机制。各级党政工作领导人或者纪委书记等应该与下一级的党、政、纪领导进行面对面的约谈,及时发现约谈单位中存在的违纪现象,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要不断加强考核评价工作。制定起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清单,通过细分责任,定期评价与考核,确保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问责机制。问责一个,胜于教育千遍。針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信访举报查实的问题等,坚持有责必问,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在企业内部形成失责必问的常态化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从严正风肃纪,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做到经常提、反复讲,严要求、管到位,将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积极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
二是要不断加强纪律维护中的刚性约束。不仅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纪律方针,同时还应该在纪律维护与执行中做到公平、平等,对于违纪的个人或者部门加大惩治力度。
三是要坚定不移地纠正国有企业内部的“四风”问题。对于依靠自身职权,公款吃喝、公款出境、公车私用以及办公用房等问题坚决予以检查和打击,用更严格的纪律标准来要求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对于违纪的党员干部应进行曝光,起到警示作用。
(三)深化康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要不断开展各项党纪条规的教育工作。通过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将纪律变成党员干部行动中的准则与规范。
二是要不断开展各种类型的警示教育工作,通过讲述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等,起到教育和震慑的作用。同时还要对案件进行深入的剖析,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违纪现象的危害性,营造廉洁公正的工作环境。
三是要不断创新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从各单位实际出发,分析本单位的廉洁风险所在,分析干部当中有哪些不当的苗头,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岗位和人员,突出节假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在教育的形式内容等方面多想点子,努力增强教育效果。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协同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要建立健全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监督工作仅仅依靠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显然不够,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中各职能部门横向协同和纵向监督事项,把监督职责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人头,细化标准、强化考核,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加大专业监督力度。
二是要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特别要对国有企业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违章等“四违”现象加大监察和整改的力度,维护国有企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要依托协同监督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协同监督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要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及时采取预控措施,杜绝风险发生恶性转化。要充分发挥协同监督机制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廉政风险的业务监控、实时预警和及时预控。
(五)严格纪律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应该转变工作观念。对企业内部发生的违纪现象加大惩治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于顶风违纪现象的惩治力度,利用党的纪律约束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实际行为。
二是要注重抓早抓小。在对国有企业中的信访案件等进行办理的过程中,重点关注涉及违纪事项的人和领域等,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教育,将违纪现象消除在萌芽中。针对存在的管理问题以及风险点等,应该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等途径,对相关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要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查快办、依纪依规查办问题涉及的人员和单位,做到信访举报“零积存”、问题线索“零搁置”。
(六)抓好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一是要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结构。加大选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把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选出来,使更多优秀人才进得来,对不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不断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是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开展常规业务培训的同时,探索以微信群的形式定期、不定期推送有关业务知识,进行业务研讨,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的学习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是应该切实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新要求,着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发挥对全局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支撑、保障和服务作用。
國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全局,肩负着重要的责任;维护好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工作,是确保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以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我国国有企业中的反腐倡廉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能够顺利推进,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快速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