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杰
摘 要 工匠精神的培育与弘扬需要公共政策予以外在支撑与引导。产业工人是连接有形政策与无形精神的唯一要素,受公共政策中薪资待遇、福利保障所提供经济支撑;教育培训、聘用管理所提供能力支撑以及社会地位与考核激励所提供荣誉支撑的影响,不断锻造着其匠技、匠心与匠魂。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对工匠精神培育遵循着由单一的经济支撑、能力支撑为主向以多元的“经济+能力+荣誉”支撑的逻辑演进。基于此,新时代培育与弘扬工匠精神需围绕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加强政策文本内容完善;结合产业工人发展需求,推动政策价值适时转向;适应产业工人发展环境,促进政策要素的有效配置。
关键词 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公共政策;有形支撑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22-0013-07
产业工人是推动我国产业经济转型发展的中坚力量。培育工匠精神不仅有利于产业工人队伍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从根本上提升我国产品品质、创新产业结构。“工匠精神”一词近年来颇受学界关注,其中,关于工匠精神的内涵解读[1]、工匠精神的培育与弘扬[2]以及工匠精神的文化认同[3]等研究,为大众在一般意义上认知与理解工匠精神提供了理论指导。那么,在我国处于制造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工匠精神作为一种内在助推力,如何在产业工人队伍中进行弘扬与培育备受热议。对此,有研究基于制造业的发展现状指出,工匠精神的培育需从制度、文化与经济等层面加以重视[4];也有研究立足于企业实际强调,挖掘企业文化[5]、工会组织[6]、领导特质[7]等要素与工匠精神培育之间耦合联动,拓宽培育路径;还有从技能型人才发展的角度认为,应将工匠精神融入个体成长过程,这也是时代与个人发展的必然趋势[8]。可见,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從多层面寻求可行路径[9]。不过,无论从何着手,公共政策作为调节产业工人公共利益的“有形之手”,决定着其工作与生活质量[10],营造着工匠精神培育的外在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深入发展,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内容不断得以调整完善,这为其在各阶段的发展营造了不同环境,也使得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呈现不同特征。缘于此,本研究在明晰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对工匠精神培育内在影响机理的基础上,依循改革开放以来公共政策的变迁轨迹,厘清不同阶段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的特征,进而针对弘扬工匠精神、完善产业工人公共政策提出可行的发展路径。
一、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影响工匠精神培育的内在机理
产业工人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社会建设中一股重要且特殊的发展力量,也是政府密切关注的对象。围绕产业工人的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系列政策,强调从薪资待遇、教育培养、社会地位、考核激励、聘用管理、福利保障六方面构建产业工人发展的外在环境;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价值理念、一种职业精神,镌刻着国家、制度和时代的印记,是内在于产业工人身上的文化软实力[11]。基于此,本研究欲先明晰有形之公共政策作用于无形之工匠精神培育的机理。
(一)产业工人是连接有形政策与无形精神的唯一要素
产业工人公共政策与工匠精神培育之间本无直接联系,是产业工人这一特殊媒介将两者进行连接。一方面,产业工人公共政策是政府相关部门为调节产业工人利益、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所制定的,是有形的客观实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基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政策制定者意识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完善政策文本内容,促使产业工人队伍得以发展壮大;进入新时代,政府相关部门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愈加重视,先后出台多部政策文件解决其技能提升、培养培训、薪酬待遇等问题,促进了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优化。另一方面,工匠精神是内在于个体身上的无形之物,被更多地认为是一种价值观[12],甚至说是一种工作价值观[13]。这一工作价值观具有相对稳定性,对个体的态度和行为表现起着关键引导作用。亦即是,产业工人工匠精神是产业工人在职业教育与组织社会化过程中所建立的指导其判断好与坏、对与错、值得做与不值得做的内在行为准则。综上可知,公共政策是围绕产业工人发展的诸方面进行利益调节和行为规范所制定的,为产业工人发展构建了外在的职业教育和组织社会化环境;在此环境中,产业工人结合具体工作情景经过长期的判断与选择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正确的、合法且合理的内在行为准则确立下来,并形成一种愿意付诸努力把事情做好的欲望,也即是现代意义上的“工匠精神”。在此过程中,产业工人是有形之政策关注与服务的对象,亦是无形之精神的载体,是将两者连接的唯一因素。
(二)公共政策内在地含有调节产业工人行为规范的作用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构朝着某一公共目标,对社会各种利益进行协调、分配与统整,以便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制定的行为准则[14],起着规范和指导群体或个人行动的作用。施奈德在研究中曾作出这样的假设,即公共政策总在引导人们去做他们本不会做的事情,而政策工具则恰好用来克服政策相关行动的障碍[15];托马斯·戴伊指出,公共政策是关于政府所为与不所为的所有内容,其中包含对行为的管制、分配利益行为的阐述[16]。可知,学者们对公共政策的界定有所不同,但其中都包含对公共利益进行协调与分配、对公众行为进行规范与制约的核心要义。对于产业工人的公共政策来说,其中必然涉及对产业工人行为进行规范的内容。如1990年,原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工人考核条例》中要求,工人的招录、转岗以及定级均需通过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的考核,否则将不予认可。政策制定者有关工人招录与使用等政策内容的变迁,直接对产业工人的工作态度、行为等方面起着规范作用。可见,在公共政策的规范引导下,产业工人的思想态度、行为表现等将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弘扬与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新时代的主旋律,也须通过产业工人公共政策,以更好地融入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
(三)公共政策对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的作用机制
借鉴施奈德等人将政策工具分为权威工具、激励工具、能力工具、象征和规劝工具的观点[17],结合产业工人公共政策涉及的内容,本研究对政策文本中的六大要素进行分类。其中,薪资待遇、福利保障具有激励工具的功用且直接影响经济收益,将其细分为经济支撑;教育培训、聘用管理关涉到受教育权益,具有能力工具的功用,将其确定为能力支撑;社会地位、考核激励同样具有激励工具的功用,但更直接影响个体的职业声誉,因而具体化为荣誉支撑。若上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则产业工人的发展将难以为继。工匠精神作为产业工人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在学者的研究中被归纳为匠技、匠心、匠魂三个维度,匠技是基石,匠心是攀登的阶梯,匠魂指引着前进的方向[18]。综上所述,本研究根据产业工人公共政策中各个要素的工具效用及工匠精神的内核,构建了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对工匠精神培养的作用机制模型,见图1。其中,产业工人精湛技艺培养的过程中,需要薪资待遇、福利保障为其提供经济支撑解决生活之需,也需要教育培训、聘用管理为其提供能力支撑化解工作难题,更需要社会地位、考核激励使其获得赞赏与认同;同样,产业工人匠心筑造、匠魂铸就的过程,也都需要公共政策为其提供经济、能力以及荣誉支撑,且随着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的不断升级,所需支撑力度就越大。这是因为产业工人越符合工匠型人才的标准,其所创造的产品品质将越高,所应受到的各方面待遇也应越好。
二、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影响工匠精神培育的演进逻辑
公共政策是一系列持续和重复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动态变化的过程[19]。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处于动态调整之中,这对其生活与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受此影响,工匠精神培育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特征。
(一)侧重经济支撑,关注技能发展(1978-1992)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企业的自主权不断增强,在用工制度、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这不仅意味着产业发展正在萌生新鲜的活力,也表征着产业工人传统意义上的身份优势和社会待遇逐步丧失。为确保市场经济体制有序运行,政府出台政策关注产业工人技能水平的提升,以实现市场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匹配。
经济体制转型前,工人阶级是国家与集体所有生产资料的主人,在再分配体系中享有较多的社会资源与职业声望[20]。产业工人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推动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大批劳动楷模在其工作岗位上践行与传承着匠人精神。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产业工人的传统优势逐渐减弱。20世纪80年代,产业工人所享有的“统包统分”“终身雇佣”劳动制度出现松动[21]。面对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1981年前后,国家相继出台政策明确实行“三结合”的就业方针。1983年,《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首次就企业与新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作出规定,使得终身雇佣制开始松动。政策要求企业招聘新工人要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同年,配合企业用工制度的薪酬分配、考工升级制度也随之实施。其中,国务院同意的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八三年企业调整工资和改革工资制度问题的报告》中提出,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其实质是要对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为此,《工人考核条例》颁布并指出,技术业务水平的考试以及劳动态度和日常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是主要内容[22]。1985年,政策内容中进一步明确企业工资应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并对不同劳动复杂程度之间的工资收入进行区别。这些措施无疑为产业工人发展注入了市场活力,对其个体也提出了新要求。1986年,国有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改革,国务院发布系列政策文件推動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走向市场化。1987年,劳动人事部颁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关于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鼓励人员流动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将产业工人发展推向市场。1990年,劳动部强调把工人考核制度作为企业管理和劳动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与就业、劳动组织、工资分配、职业培训等结合[23]。这为产业工人技能水平的提高、敬业态度的养成奠定了基础。为破除企业内部固定用工制遗留的弊端,1992年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办、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肯定与推进了企业劳动合同用工、按劳分配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在提高职工素质、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作出新的指示。
综上所述,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产业工人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逐步渗入市场竞争的因素,并显露出不稳定的状态。但受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影响,这一阶段产业工人原有的政治身份优势未完全消除,在福利保障、社会地位方面仍享有比其他阶层更多的资源。因此,从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看,市场经济转型初期,产业工人能从其工作岗位上获得认可与尊重,鼓舞其在工作岗位上践行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匠人精神;市场经济转型起步期,产业工人,尤其是新入职的产业工人,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和不确定的就业状态,其不得不努力提升自身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这也在无形中助推了工匠精神的养成。
(二)凸显能力支撑,锻造匠技素养(1993-2001)
在南方谈话与党的十四大的推动下,我国逐渐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一方面,我国趋向于发展出口导向型产品,产业结构逐步升级,技术密集产业的比重上升。其中,20世纪90年代初期,电子机械、汽车制造、化工和建筑业发展成为我国四大支柱产业。另一方面,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多种形式的裁员增效政策出台,大批工人遭遇下岗危机。这一时期,产业工人传统身份优势消失殆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与发展挑战。
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改革企业与产业工人之间传统的依附关系。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与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为落实上述要求,在福利保障上,劳动部出台《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劳动者最低工资,确保其基本生活的运行。在考核与评定上,政策文件中首次使用“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等概念,强调实行社会化管理体制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建设[24];且对于专业技术资格的鉴定部门与费用管理予以完善。在福利待遇上,为促进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国家提出对不同等级技术工人的补贴办法。1994年,国家开始对劳动制度改革进行系统化设计。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的出台,确立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也促使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考核。在此指引下,系列关于技能考核的文件相继出台,督促各单位落实产业工人能力考核工作。伴随经济发展对人才要求的提高,加强产业工人教育与培训迫在眉睫。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出台,从根本上改变了职业教育无法可依的局面[25],也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职业资格证书的地位。199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要求,从多方面加强对技工教育质量的监督指导。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技工学校协调配置多种资源提升产业工人教育与培训质量。与此同时,与产业工人能力培养和考核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如技能竞赛、技术职务晋升以及对优秀个体的表彰和宣传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总而言之,这一时期市场经济的活力进一步释放,用工市场为追求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力,不断提高对产业工人的要求,逐步加大并规范对其技能考核。产业工人在市场竞争的裹挟之下,原有的身份优势消失殆尽,技能水平成为影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国家在产业工人福利保障、社会地位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作出了大幅度的政策调整。其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規范技能考核是政策关注的重点。受此影响,产业工人队伍整体技能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截至2001年,参与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人数高达543万人次,其中,457万人次获得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26]。可见,公共政策中对技能水平的突出关注,对产业工人匠技素养的提升起着引导作用。
(三)搭建“能力+经济+荣誉”支撑,涵养匠心品质(2002-2012)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并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科技、信息在经济发展中的含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转变[27]。随后,国家有选择地发展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此期间,第二产业内部结构趋于合理化,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发展速度较快。其中,通讯电子制造业、汽车工业、石油工业等增速迅猛。由于国家逐渐重视发挥科技的力量为经济发展增值赋能,企业在招聘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有实质性提高。产业工人作为完全市场化的个体,在竞争激烈的态势下,所面临的生存与发展压力进一步升级。
面对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政府意识到各类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性。2002年,国家从政策层面提出人才强国战略,并要求建设三支强大的人才队伍;2003年,国家首次召开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突出强调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出台系列文件加大对产业工人的教育与培训力度。其中,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大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鼓励企业、技工学校等多元主体从多方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通过改革技能考评办法、提高技师待遇等措施为产业工人营造有利的成长环境。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强调,以产业工人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动员多方面力量进行高技能人才培养;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构建与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2010年,受“人才优先”发展理念的影响,国家面向特定群体进行专门的人才培养规划。其中包括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对产业工人发展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这一时期,相关政策内容不仅着眼于产业工人职业能力培养,还注重从考核评价、使用与管理以及荣誉地位等方面进行完善。其中,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先后签发20~22号部令,确保企业合同用工制度下,产业工人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基本权益落到实处;2008年,相关政策明确规定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2010年,为彰显对高技能人才的关注与尊重,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为营造崇技尚能的氛围奠定了基础。
如上所述,我国经济迈入多元发展时期,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发展水平正逐步取代廉价劳动力、土地等成为驱动产业经济长效发展的要素。就产业工人的现实发展而言,低水平、机械性的技能再难让其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生存优势。为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产业工人须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且有意识地锻炼自身的专注力、思考力与创造力,即涵养其匠心品质。与之相呼应,这一时期的产业工人公共政策突出对其教育与培训的重视以便其提升技能水平,且在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社会地位、考核评价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为其精益求精、独具匠心等品质的涵养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优化“能力+经济+荣誉”支撑,重塑匠魂意识(2013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发达国家实施的新型工业化战略使我国在高技术领域面临更多挑战;发展中国家利用廉价劳动力成本优势与我国竞争劳动密集型产业[28]。并且,随着国内工业增长速度放缓,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因此,国家大力实行创新驱动和制造业强国战略,促使高技术产业迅速成为引领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
在这一背景下,努力培养更多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成为该阶段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就产业工人而言,一是重点提升技能水平。为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2013年,国家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步伐。同时,为规范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工作的实施,政策要求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等方面,提高培训质量。2014年,国家相继出台系列文件要求加快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改革,旨在从院校层面把控产业工人培养质量。2015年,相关文件指出,从专业结构与布局、人才衔接培养、实习实践以及教学规范等方面改革,着重提高产业工人教育与培训质量。2016年,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为我国产业工人发展奠定了基调。随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出台,进一步指明了产业工人的发展方向。2018年,《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全员参与、贯穿终身的职业培训制度。这为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夯实了基础。二是注重从多方面改善发展环境。在人才管理上,2016年,国家在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同时,也为专业技术类人才长效发展建构了制度保障。2018年,相关文件指出强化技能人才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在一定程度上畅通了发展通道。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中,再次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解决产业工人发展通道不畅的问题。在待遇与地位上,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着力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入手改善产业工人待遇,增强其职业认同感和价值感。201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从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提高收入水平等多方面提高产业工人待遇。2021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要求,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其荣誉感及获得感。
概言之,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国家把人才队伍作为支撑发展的首要资源,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助推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产业工人作为促进制造业发展的基础性人才,在这一时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一方面,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为产业工人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与培训;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突出对其薪资收入、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的关注,并下大力气改善产业工人的发展环境。受此驱动,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有了更加坚实的政策支撑。更为可观的是,该阶段,“独具匠心”“责任担当”“德艺双馨”等品质不再只是零散地停留在职业伦理层面,而是作为工匠精神的核心要素被纳入政策层面。
纵览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内容,不同发展阶段产业工人公共政策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其中,在改革起步期,政策内容凸显社会化、市场化特征,在产业工人考核评价、聘用管理以及薪酬待遇等方面,突出对其技能水平发展的关注;在改革发展期,政策内容突出对教育与培训的重视,加大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力度,并开始从法律层面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产业工人基本权益;在改革完善期,政策内容既注重强调产业工人教育与培训质量,又注重从工资收入、福利保障等方面改善其发展环境;在改革深化期,政策内容更加凸显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关注力度,着力从多方面改善产业工人待遇,积极营造利于产业工人队伍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总的来看,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的教育与培训以及改善产业工人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内容在工匠精神培育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新时代弘扬工匠精神背景下产业工人公共政策的优化路径
新时期,弘扬工匠精神成为时代主旋律。在此背景下,产业工人公共政策需要从政策文本内容、政策价值取向以及政策要素配置等方面完善与优化,以促进产业工人工匠精神的培育与弘扬。
(一)围绕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加强政策文本内容完善
政策内容是政府从社会的利益需求出发,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选择、综合的结果[29]。产业工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作出了卓越贡献,理应共享发展的成果。在弘扬工匠精神的新时代背景下,产业工人政策文本的制定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优化完善。一方面,注重增强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发布主体的多元化与权威性。一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产业工人发展的主管部门,在保障其基本权益方面起着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产业工人发展权益的重视,其他相关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也参与到产业工人公共政策的制定之中。并且,各政府部门之间联合发文的次数增多、发文权威性明显增强。这既能在政策层面加强对产业工人权益的维护,又能确保产业工人在多领域发展中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新时期产业工人政策内容的优化需统筹多方利益、增强参与主体的代表性、重视协调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应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突出对产业工人群体的保护与尊重。在经济体制变革和公共政策的引导下,产业工人的个体意识不断觉醒。改革开放之初,产业工人从“单位人”中剥离为“个体人”;进入新世纪,产业工人“个体人”意识进一步觉醒;现阶段,产业工人个体意识明显增强,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动性明显提高。为此,公共政策的制定应更加突出以具象化个体人的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强调通过实现个体发展推动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进而为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营造适宜的氛围。
(二)结合产业工人发展需求,推动政策价值适时转向
政策价值取向渗透于政策制定、执行的全过程,对特定时期公共利益的调节起着关键的引导作用。改革开放40年来,产业工人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不断调整,其中,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低经济发展水平难以保障产业工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满足产业工人“生活之需”,国家在政策层面实行合同用工、择优录用等新的劳动制度,公共政策侧重于产业工人技能水平的形成与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工人就业与再就业问题变得突出。为解决产业工人的“就业之需”,国家出台系列政策促进产业工人教育与培训网络的建立,规范技能鉴定,公共政策侧重于持续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习惯。在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产业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群体的工作环境差、薪资待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的问题尤为突出。为满足产业工人的“尊重之需”,国家在政策层面加大了对产业工人教育与培养的力度,增强其发展权益、改善其生存环境。进入新时代,“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问题在政策层面得到了实质性关注,这为提升产业工人社会地位、实现自身价值营造了良好氛围。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也明显提升,不仅需要其具有精湛技艺,还需要其有责任担当,德艺双馨。基于此,产业工人公共政策不仅要满足其“尊重之需”,还需要注重对“自我实现之需”的关注,切实提升产业工人自身的认同感、幸福感与价值感。总体来说,政策价值取向须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产业工人主导发展需求为主线,唯有此,工匠精神这一内在于产业工人队伍中的软实力才能够在新时代得以有效培育与大力弘扬。
(三)适应产业工人发展环境,促进政策要素的有效配置
公共政策是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调节和维护社会中大多数群体利益而形成的[30]。其中,政策要素是组成公共政策的重要因子,是不可或缺的基本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产业工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涉及产业工人教育培训、薪资待遇、考核激励、聘用管理、福利保障、社会地位等内容进行不断调整与完善,以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利益最大化。简言之,教育培训、薪资待遇、考核激励、聘用管理、福利保障、社会地位是产业工人公共政策的六大要素,实现各个要素功能的发挥以及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此,新时代弘扬产业工人工匠精神的背景下,在产业工人的教育培训上,政策文本须从构建教育培训网络,关注其教育培训的实施到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拓宽其教育培训的渠道,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其教育培训的质量,为其职业技能发展提供必要的能力支撑;在薪酬待遇上,须从注重按劳分配、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到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再到逐步完善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演进,凸显出社会对产业工人劳动的尊重意识不断增强;在社会地位上,须从依托奖金补贴、产权奖励、表彰宣传等要素投入向注重多举措完善产业工人政治、经济与社会待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的氛围,提高其自我获得感和价值感;在聘用管理与福利保障上,须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做法转向效率优先的市场经济行为,为其健康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总之,产业工人公共政策要素有效配置是保障其发展的制度基础,工匠精神作为产业工人的内在品质,其培育状况依赖公共政策的支撑与引导。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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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ultivation and promotion of craftsman spirit need external support and guidance from public policy. Industrial workers are the only element linking tangible policies to intangible spirits, in the impact of economic support provided by salary treatment and welfare protection;capacity support provided b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nd employment management and honor support provided by social status and appraisal incentives, its craftsman skill, craftsmanship and craftsman soul are developing constantly.The public policy of industrial workers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follows the logical evolution of the cultivation of spirit from a single economic support or ability support to“economy+ability+honor”diversified support. The cultivation and promotion of craftsman spirit in the new era should focus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industrial workers, strengthen the perfection of the content of the policy text; comb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industrial workers, promote the timely turn of policy value;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of industrial workers and promote the effective allocation of policy elements.
Key words industrial workers; craftsmanship spirit; public policy; tangible support
Author Yang Wenjie,postgraduate of College of Education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Xian 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