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教育改革逐渐推动着我们对初中思想政治的教学,从原来单调的思想品德教学转变为思想品德与法治知识同等重视。为了切实实行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初中生学习了解法治知识的有关需求,从2016年开始把初中的“思想品德”整体变为“道德与法治”。只有做到了内在的交流与表达,才能够突破人性的隔膜,实现人性的分享与互动。而这恰恰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初中教学;道德与法治;法治教育;研究战略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9)20-0033-01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9.20.025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会对初中生的品德要求越来越高,促使学生不仅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不断学习思想道德相关知识。但目前初中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法律意识淡薄,他们还不懂得法律的庄严,也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和约束自己。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教育部门为响应政府关于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将传统的思想品德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教师的教学志在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识。一、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目标
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与基本的法律知识,初中阶段是学生形成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最为重要的时期,这就需要教师对学生更多正确的引导。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必须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法律基础的建立负责,必须严格把握课堂进度与课堂秩序,整体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与法律常识。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在以后的日常生活和交流中树立相应的自我保护意识,才能做到遵纪守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才能最终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好公民。二、学生学习现状
由于多数初中学生对于以往的思想品德课程存在的理解误差,他们认为思想品德课程可有可无,学习主要科目的知识才是重要的,并且觉得这种“豆芽科目”不重要,这就导致了学生在思想品德课的课堂上做其他科作业、讲话、睡觉现象普遍存在。加之部分思想品德教师教学态度消极,对于这种课堂秩序并不管理和约束,最终导致这门课程越来越不受重视,也使得教育学生树立良好思想道德观念的目标没有达成,使得部分学生在中学毕业后由于没有强大的思想道德约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教学方案
(一)展开道德认知教学
良好的道德教学需要依靠良好的道德认知,只有形成了正确的道德认知才能支配自身的道德情感、意志与行为。教师在教授学生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以及学生行为守则规范的同时,还应当通过适当的案例分析来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让学生做到明辨是非,使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
例如:近几年校园暴力行为多发,但是这种行为在最初是部分同学采取的极端手段,通过网上媒体的发酵,部分是非观不明的初中学生会认为这种行为很酷,他们甚至觉得别人都没有受到惩罚自己也不会因此受到惩罚,所以就开始模仿那些极端的同学实施校园暴力行为。教师需要在课堂上借助多媒体向学生展示有关视频案例,告知学生因此会受到的法律处罚,还应当告知学生遇到相应的事情的解决办法,并运用法律知识告诉学生犯法所应当承担的后果。
(二)升华学生道德情感、引发学生道德共鸣
正确的道德认知不是促使学生做出正确道德行为的唯一条件,学生还需要具备共鸣性的道德情感的指引。道德感包含了社会道德的情感及自身情感在内。在道德法治课程中教师不能仅仅靠单薄的理论知识来树立学生的思想意识,还应当引发学生共鸣,在课程中插入具有情感共鸣的教学环节,使学生在亲身体验后进行交流思考,在借鉴学习中学会分辨善与恶、美与丑。
(三)开展道德教育活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论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得多么有趣、生动,多么动人心弦,都是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学生们永远都不能身临其境去体验、感受其中最直接的感受。所以学生可以运用寒暑假的时间来完成有关的实践。比如寒暑假去敬老院帮助老人的活动,让学生去真实地感受,去真正接触这些年迈的老人,提升学生的吃苦能力,培养学生敬老爱老,喜欢劳动的优良品格。让学生在真实的自我感受中反省自身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的综合表现,以此提升自身道德水准。四、开展法制教育专题活动,普及法治相关知识
我国11周岁到25周岁的犯罪行为都可以称作青少年犯罪,且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就可以受刑事惩罚。依据相关科学探究来看,14—17周岁是学生步入犯罪的高峰期,大部分学生在这个时期法律意识非常薄弱,如果没有明确的法治知识的引导就很有可能在不自知的状况下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对于教师而言,面对阻止学生违法犯罪跟防止学生成为法盲两方面的要求下,需要展开有关的法治教育专题活动,给大家普及最基础的法律知识,提升学生有关的法律认知。
综上所述,初中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作为学校对重点学生的思想素养的培养有很大的推进作用。教师必须要了解该模式的培养目标是什么,学生的实践活动意义,如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只有理清了教与学的关系,学生才能在学习的过程中明白知识获取的意义,实现思维的突破、理解的顿悟,以主动、积极的心态投入到知识的交流、學习、获取过程当中。
参考文献:
[1]王桂芳.浅谈新课改下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J].中华少年(研究青少年教育),2013(6).
[2]徐立颖.浅谈新课程改革下初中思想品德课之备学生[J].引文版(教育科学),2015(4).
[3]陈勇,武曼曼,穆斐.论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2).[责任编辑 张宏丽]
作者简介:张成林(1966.10— ),男,汉族,甘肃永登人,一级教师,研究方向:中学生品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