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升柳 朱成菊
摘 要:依法治校作为新形势下学校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和内在要求,已成为各高职院校教育管理创新型的实践和探索。但就目前现状来看,高等院校在依法治校的进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就显得尤为迫切。对此,应积极探究依法治校的策略,以使依法治校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词:依法治校;高职院校;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9)28-0006-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9.28.002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也加快了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新形势下学校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和内在要求。高职院校作为教育领域的一块重要领地,近年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管理不当、管理无序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高职院校在管理过程中缺乏约束机制和法制规范。因此,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高职院校急需一种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以推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下面,笔者从问题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及调研感悟,提出些许意见与对策,以期能够为高职院校依法治校尽绵薄之力。一、高职院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依法治校意识淡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行动。推进依法治校首先必须要从思想高度重视。但就目前了解的一些情况来看,因为很多高职院校都是由中职学校升格而来,学校领导干部很多都保留了中职的学校的管理思维,对依法治校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在学校管理中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权大于法,还存在“官本位”“一言堂”,远没有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管理工作的意识,“人治”大于“法治”,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依法治校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这里的“法”除了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法”以外,更应包含体现学校特色,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学校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学校的法制建设不全面、不系统,法制建设滞后,落实不够。比如,有些高职院校规章制度陈旧,没有及时进行修订,致使一些新情况发生后无章可循;有些高职院校规章制度不健全,未能覆盖学校各项工作,致使在一些工作中遇到问题后无章可依,只能“人治”代替“法治”;有些高职院校虽然制定了大大小小的各类制度,但真正落实却大打折扣,有章不循、违规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制度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依法治校的效能。
(三)教职工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教职工队伍是学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的顺利开展与推进需要教职工自觉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这就对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就目前高职院校教职工队伍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重教育教学与科研能力的提升而轻视法律法规学习的情况。师生之间、教职工与学校之间一旦出现矛盾,往往找不到科学、有效的方式解决,给校园安全留下隐患,也影响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严重制约了学校依法治校的推进。
(四)民主管理机制不全
民主管理是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推进依法治校必須开展民主管理,落实师生的权益,保证师生享有知晓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师生的根本权益,共建和谐校园。但很多高职院校民主管理的实行并不尽如人意。如有些学校虽然成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但配套的制度与工作机制并未建立,致使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有些学校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或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全,校务公开、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有些学校缺乏有效的师生意见反馈渠道,学校决策脱离师生需求,未能体现师生利益,造成师生对学校工作的不理解和不支持,依法治校也因此沦为一句“空话”。二、高职院校依法治校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增强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高职院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学校领导是关键,学校领导增强法治意识、转变管理理念是基础。教育主管部门应自上而下,以政治任务的形式对各校依法治校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加强对学校领导的法制培训,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专家和智力支持,增强学校领导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学校领导应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要求,增强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转变管理理念,打破官本位、一言堂的管理模式,自觉、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师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全校师生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与时俱进,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依法治校首先必须有法可依。目前,我国现有的指导高职院校具体实践的操作性文件还比较少,不能涵盖高职院校事务的方方面面,学校内部的“立法”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因此,推进依法治校,除了要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国家教育部门出台的宏观指导性法律法规外,还应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询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加快推进学校法制建设,建立与完善既体现时代特征又极具职教特点和学校特色的规章制度,推动学校工作有序步入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养
师生员工在依法治校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校工程推行的深入程度。而当前高职院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都与依法治校的需求不相适应,加强其法制教育势在必行。各校应增强对师生员工法制教育的认识,从重专业能力提升轻法制学习与道德教育的误区中走出来,通过创新法制教育方式,创设法治文化氛围,创立法律知识考评机制等手段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法制培训与教育,实现师生员工从“被动学”到“主动学”,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提高其法律素养,让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员工生活、工作中的一种习惯。
(四)民主管理,突出以人为本理念
依法治校、以人为本是现代学校管理“刚”“柔”相济的两个方面。高职院校实施依法治校,应坚持师生的主体地位,恪守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推行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管理机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学生团体等组织形式畅通师生意见渠道,问策于师生,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益,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员工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合法权益,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校务公开机制,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在管理中坚持做到将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内容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公开,最大程度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按照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校内职能部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职能部门依法办事能力。
(五)法德互补,构建法治与德治的统一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道德是照亮全面发展一切方面的光源。”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德”之地位不言而喻。全面依法治校并不排斥“德治”,加强道德教育,以德立校、以德育人是任何学校任何时候都应坚持的使命。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应坚持法德互补,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将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在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德育,以良好的德育成果助推法治精神建设,为全面依法治校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
总而言之,依法治校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责任大,不容松懈。高职院校在实施依法治校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有的放矢,使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成为一种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依法治校的深入推进打造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教职工依法治教、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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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翼翔]
作者简介: 邹升柳(1986.5— ),男,海南定安人,講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朱成菊(1988.5— ),女,安徽庐江人,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