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文库吧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文库吧 > 学术 > 学术期刊 > 科技创新导报

浅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怎样适应新常态

浅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怎样适应新常态

杨雪松

摘 要:本文根据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消防验收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今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关键词:建筑工程 消防 验收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8(a)-0176-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快速发展,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各类建设项目数量大幅增长,建设工程规模也空前增大,也出现了一些建筑结构功能特殊复杂的建设工程。为了推进工程进度,出现了“四边工程”(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特别是许多工程项目未经审批就开始施工,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的建设工程大量存在,给消防工程审核验收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许多工程项目经审核合格后多次验收仍然不合格,存在很多无法整改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一些工程由于未能验收合格,不能办理相关房产手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再加上当前人民群众维权意识较强,当自己的正当诉求得不到满足时,社会矛盾随之激化,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定的因素。针对此种情况,笔者就发生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类型和问题进行梳理,并就怎样预防这种情况发生,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1 当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建设工程存在“先建后审”的问题,施工图纸和报送消防部门审核备案图纸不一致,导致消防安全平面布局、安全疏散、防火防烟分区等与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不相符。二是个别建设单位为了追求最大的商业利益,擅自改变工程使用性质、建筑层数、高度和平面布置等,不按照已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修建,导致验收时实际情况与原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不符,验收不合格。三是部分建设单位对新建工程规划范围内原有建筑拆除不彻底,导致验收时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间距等平面布置不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四是建设工程施工进度不统一,建筑主体施工与消防施工进度不同步,导致建设工程主体完工,申报消防验收时,消防设施未修建完善或消防设施设置配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是2015年5月1日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实施前修建的建设工程,又在2015年5月1日后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15]98号文件《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该建设工程应按新规范进行验收,导致验收不合格。六是建设工程主体尚未完工,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局部使用,但由于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还未形成,消防设施未能完善和安装完毕,申请消防局部验收时未能验收合格。七是地方建设规划部门在对工程项目进行规划立项时把关不严,评审时对消防提出的意见未采纳就原则通过方案的评审,一些工程施工图未报消防部门审批就开始施工,方案评审时消防部门提出的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导致工程竣工后消防验收不合格。八是设计单位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消防部门图纸审查人员业务不精,不能发现一些消防设计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导致遗留了先天性的原则性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

笔者认为,以上存在问题是导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2 預防和解决的办法

一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力法规,按照已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二是建设单位在修建过程中如涉及改变原使用性质、增加建筑层数、变动平面布局或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等情况,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应及时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审核合格后严格按照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再申报消防验收。三是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按照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第7.1项规定:“对于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可实施局部消防验收。”按照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第7.2项规定:申请局部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1)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2)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3)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4)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5)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四是对于在2015年5月1日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实施前修建的建设工程,但又在2015年5月1日新版规范实施后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按新版规范进行验收未能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按照新版规范进行建筑平面、建筑结构、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功能性改造,另行按新版规范设计报请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五是消防部门应加大施工巡查力度,对已经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部门要加大施工巡查力度,对存在不按消防设计图纸施工的建设工程加大消防处罚力度。支队级审核合格的工程要及时交辖区消防部门,由辖区消防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其按照审核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六是加大消防部门从事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消防业务水平,严格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把关,将问题消除在工程施工之前。同时从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履职尽责,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七是消防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当前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程存在的因地方原因产生的突出问题,并因此可能造成的问题及问题的严重性,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并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做好上门服务,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八是消防部门要将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结果及时抄告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在未得到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之前,不得向业主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件,并加大施工巡查力度,发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件就开始施工的单位按照行业部门相关法规进行重处重罚。九是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部门应及时将验收结果抄告房管部门,房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屋产权证明。十是规划部门要对拟建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及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充分采纳消防部门及专家在建设工程规划评审中的合理意见,切实弥补建设方案在消防方面存在的不足。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保新形势下消防验收工作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防止因消防验收问题激化社会矛盾现象发生,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笔者个人认为当前消防验收工程只有全成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政府高度重视,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特别是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履行职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才能适应新的常态。

参考文献

[1]黄志强.浅谈在新常态下如何推动消防事业和部队建设科学发展[J].卷宗,2015(6):479.

[2]刘军勇.浅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3(B07):376.

[3]张保卫.浅谈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过程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6(11):109-110.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wk8.com.cn
本文地址:https://www.wk8.com.cn/xueshu/61144.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wk8.com.cn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