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 刘国强 吴景平
摘 要: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校的数量在不断增加,针对高校专利技术转化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高校专利技术的转化将直接影响我国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转型与发展。本文从实际出发,对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模式的创新进行研究。
关键词:高校 专利技术转化 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8(a)-0248-02
我国部分技术转移机构结合理论与实践,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转移工作。作为技术转让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技术转型也呈现出各种独特的形式。经过许多高校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传统的技术转移模式,为这种模式的发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克服一些现实中的困难,我们必须不怕艰苦的工作和实践,从而创造技术转让很多的新模式。
1 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进行专利技术转化
1.1 技术转移办公室模式
就当下而言,中国大部分高校都配备了有关的科技部门,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多项科技成果推广工作,通常将被命名为科技厅科技开发部科技研究院等多家技术转移办事处,如高科技技术转移办事处,技术转移办事处,业绩和知识产权局,综合成果等,虽然不同学校设定了名称组织不一样,但大部分的职能是非常相像的,都是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管理和推广工作。由于专业技术部门同时负责专利申请和管理工作,所以大学的资源配置变得更加高效合理,形成了一个一站式的管理模式,即专利申请、保护、管理和转型一条龙。可是,技术转移办公室模式在我国各大高校受到了完全不同的待遇,主要是因为管理团队不足、配套政策不完善、专利转化机构设置级别较低等等限制性因素。
1.2 技术转移中心模式
技术转让中心模式的意义在于创建一个类似于我国高等院校中介性质的平台,让技术转让的方式得以向更远的未来发展。这种机构并不能等同于我们口中的一般性质的中介部门,因为这样的机构不是独立于大学以外的法律机构,我们要从严格意义上进行判定。近年来,国家,地方政府和学院花了大量资金和精力建设了一批技术转移中心,其中一些技术转让中心已经从高校的技术转移职能转变,有些已经建立了专门机构用于技术转让。举几个明显的例子,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让中心模式的功能非常明确。一般来说,学校的成果推广部门也包含其他功能,但是技术转让中心是一个更专业的组织。除了供需双方之外,转让中心在技术转让中心模式转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技术转移阶段的一系列分析来看,该模式主要在技术营销和技术应用阶段,是现有的技术筛选,然后推动工业化。由于运作的时间相对较短,其中大部分来自原有大学技术转让机构的原有技术,因此原有的技术转移是现有模式的基础,对该模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体制和机制仍需要更加健全。
1.3 技术转移公司模式
技术转让公司模式,指高等院校建立的独立法人实体,以促进技术转让的形成方式,由于本机构有独立经营权,因此将被分类为中介服务机构。技术转移公司拥有更专业的经营模式,功能表现上也很明确,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由于其功能是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所以经常与管理技术转化成果在大学里具有紧密的关系。参加技术转让中心的主要机构,除了供需双方之间,大部分转移机构承担部分技术转让中心孵化器功能,前提是技术转让中心更为强大。然而,由于许多技术转让公司处于探索阶段,往往是因为很多原因,限制了技术转让的能力。
2 与地方政府成立合作机构进行专利技术转化
2.1 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模式
大学与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沟通的频率是非常多的,进行各种合作,同时为了方便而设立办公室,称为生产研究合作办公室,这个办公室是双方的科技合作平台。办公地点产学研合作通常是在高校设立,双方将派专人来管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当地的需求,学院,大学和地区充分整合有利于科技资源充分和足够的科研合作。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模式的优点是资金和人员都会很到位,高校通常是给人给地,地方政府是给资金给人员,有把很多对于科研十分有热情的地方政府部门提供数额相当大的孵化资金,双方的合作是一种效率很高的合作。就参与主体的角度来说,地方政府和高校是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模式的主体,与地方的企业也有一定的关系,是比较典型的有政府支持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2.2 省(市)校研究院模式
省(市)校研究院模式是指我们的大学和政府的省(市)级共同设立的研究所,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的人员优势还有技术科研优势等进行合作的部分充分展现出来,长期合作的宗旨,本着互惠效益,共同发展,把省校双方优势充分结合起来,发挥优势最大化。加强政府实体的指导功能,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实体机构。有效整合其资源是省(市)校研究院模式最大的优势,高等院校科研成果的力量变成了促进省的发展最有利的一面,地方政府能够提供创业资金,还有办公室的空间,这是政府所展现出来的最大的激励优势,从而达到真实意义上的双赢合作,做到前人口中的科技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构想,发挥从未有过的最大优势。这种模式有利于大学和地方政府建立长期而密切的关系,因此双方的联系和合作相对而言是较为稳定的。
2.3 产学研基地模式
研究基地模式是指我们的大学和政府合作的省(市)级,从而为此建立的研究机构,这个机构大部分依赖于高校的技术、人才;政府通常与强大优势的大学等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联合发展为目的,省政府与学院双方的優势充分发挥和利用,政府的指导作用得到加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得到了相应的满足。例如,香港科技大学与北京大学,还有深圳政府联合成立了深港产学研基地。
3 与企业联合成立合作机构进行专利技术转化
3.1 校企联合研发机构模式endprint
校企联合研发机构模式是指两所高校和企业建立专业技术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共同建立研究中心,联合研究机构,联合实验室等联合研发技术机构,从而达到技术转移的目的,是一种新兴的模式。学院、企业的共同研发模式充分结合学校和企业的优势,实现互补优势,企业熟悉市场优势,并提供充足的资金,而大学校园能够充分发挥大学强大的研发实力,这样的合作模式能够把两者各自的优势都显现出来。相对于其他模式,它的技术转让效率比其他模式高,大学的研发任务大多是企业遇到的一些技术难题,它的优点就是市场针对性强,应用前景十分光明,企业在较早的时间接入了研发活动,对相应的技术也有了一定的熟悉度,大幅度的降低了转化周期。从参与分析的主要观点来看,企业和大学是校企联合研发机构的两个主要构成者。我们又分析了技术转让的阶段,长期以来,公司一直是技术开发阶段的主角之一,即使目前大学是研发的主力军。学校与企业联合研发机构之间的合同类型通常是基于技术开发,因为项目的运作基本上是按照市场需求提出的,其技术的钻研工作大部分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这种模式的优点虽然很多,但是合作的成果往往是与企业投入的多少有关的,主要是企业的主动性与投入资金的多寡有关。要是企业没有提供足够的资金,这种模式就会陷入尴尬的境地,不能够让研发工作保持长期稳定。
3.2 校企合作委员会模式
校企合作委员会模式主要以会员单位形式吸收它的主要成员,它有多种服务方式,与企业的合作也是综合全面的,企业与高等院校是最紧密联系,最深入的接触。大学和公司是两个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参与者。我们对分析技术转让阶段时,发现成员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而发出的研发任务是大部分技术转让的开始,所以与技术发展阶段有明确的关系,是典型的市场驱动模式。在這种模式的指导下,公司与高校之间的合作更加综合,未来的发展方向比其他模式更趋向于多元化。实际上,学校企业合作委员会的主要作用就是要“桥梁化,连接起来”,落实技术转移工作,还需要高校许多部门的合作,因此学校企业合作委员会的设立需要得到一些关注,获得更大的潜力,有可能驱动学校力量的各个方面,从而顺利的开展工作。除此之外,因为会员制这种制度比较松散,对于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工作是否能产生实际成效,仍然需要依赖于高校提供的服务是否能满足会员企业的需要。
4 结语
我国高校的技术转移机构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技术转移工作,专利技术转化作为技术转移工作的一部分,也表现为各种不同的模式。高校专利转化成功模式没有标准的模板,每个学校有自己的特色,也有不同的发展阶段,探讨和研究我国高校的专利转化模式,应当结合高校自身的发展特点,服务于高校的整体发展战略。
参考文献
[1]张平,黄贤涛.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模式研究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5(5):35-36.
[2]张平,黄贤涛.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模式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7(7):105-10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