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墨
摘 要:近年来,由于各种人为及自然原因造成测量标志的大量损毁,为了测量标志能够长期保持其使用效能,使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基础性的保障作用,必须加强测量标志的管护工作。本文就如何加强该省测量标志管理工作进行探讨和阐述。《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制定测量标志土地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关键词:测量标志 管理 保护
中图分类号:P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8(a)-0054-02
测量标志是地球形状、地壳变形和为现代空间科学提供精确定位的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科学研究、国防建设的基础设施,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地理信息,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从事各类测绘活动的基准,是所有空间位置定位的基准。《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制定测量標志土地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1 辽宁省测量标志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辽宁省内建立测量标志3万余座,投资总额达3.3亿元,包括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立的GPSA、B级网;总参测绘局建立的GPS一、二级控制网;中国地震局、总参测绘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共同建设的中国地壳运动观测网等。2012年至今,该省新建成B级GPS控制点164座、C级GPS控制点456座、二等水准点1619座,一等水准点642座,连续运行全球卫星参考站61座。这些测量标志,为该省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2 辽宁省测量标志现状
在国家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省建成GPS点、水准点、重力点、三角点等各种种类齐全的测量标志体系。但因该省测量标志点数多、分布广,造成保护和管理工作难度大,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规模城建工程的不断上马,为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测量标志,正在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毁坏。
2013—2016年,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辽宁省测绘基础设施中心对该省各等级测量标志进行普查,普查结果如下。
2013年,依据全省第二次测量标志普查成果,对原统计的Ⅰ、Ⅱ等水准点共计603点进行普查。其中可以使用的标志有416个,已经被破坏点位185个,测量标志完好率只有69%。
2014年,对全省2012年新建辽宁省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成果2259个水准点及B、C级GPS控制点进行普查,共计普查测量标志点2259个,其中完好点位2061个,占普查总点数91.2%;部分完好(护盖丢失或护井被破坏)点位149个,占巡查总点数,6.6%;已经被破坏点位49个,占巡查总点数2.2%。
2015年,对该省20世纪80年代前由国家建设的二等以上三角点和水准点474个进行普查,其中三角点316个,完好点位182个,占巡查总点数58%;破坏点位134个,占巡查总点数42%。水准点158个,完好点位52个,占巡查总点数33%;部分完好(护盖丢失或护井被破坏)点位13个,占巡查总点数,8%;破坏点位93个,占巡查总点数59%。
2016年,对大连、鞍山、营口、本溪、丹东5市“十二五”之前建设的二等以上水准点1066个,三角点446个,总计1512个标志点进行巡查工作。其中三角点完好244个,破坏202个,完好率54.4%;水准点完好点522个,破坏544个,完好率为47.4%。
通过4年来对全省各阶段建设的测量标志点普查情况分析,20世纪80年代前由国家建设的各等级测量标志完好率仅为52%;对全省2012年新建辽宁省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成果测量标志完好率仅为91.2%。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测量标志,结合该省标志管理现状,对测量标志管理与保护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
3 测量标志损坏的主要原因
测量标志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完好率逐年下降,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1)对测量标志宣传不到位,造成人为损毁。由于对测量标志的宣传不到位,造成百姓对测量标志的用途和作用不知道、不了解,加之测量标志近80%位于无人看管的野外,非常容易遭到破坏。尤其是近些年,国家经济建设发展迅猛,新建城区、新修道路等重大城建工程造成了大部分测量标志被损毁。(2)由于资金短缺,造成测量标志的基础设施较差。与电力、通信等设施相比,测量标志缺乏保护设施极易造成人为或自然损坏导致测量标志报废。
4 测量标志管护的对策
通过2014—2016年期间,对全国范围内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先进的省份进行调研,湖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的测量标志已经建立明确的土地权属制度、合理合法的建设审批程序、使用流程及有偿委托保管制度,使测量标志作为公共基础设施,不仅得到合法保护,更增加了测量标志的稳定性和永久性。但鉴于该省实际情况,暂不能实现测量标志土地权属制度,但是为了测量标志能够长期保持其使用效能,使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基础性的保障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对测量标志的宣传力度。目前,测绘工作还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认识。对全社会保护测量标志的意义宣传不到位,是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弱化的原因之一。还有一种思想认为随着技术的进步,测量标志以后都没有用处,破坏了就算了,不值得去花大力气保护,从而使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进入误区。应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测绘法宣传日等,广泛宣传测量标志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加大力度建设景观型测量标志,根据当地环境在相对集中的旅游景点建立景观标志,用生动的景观标志对测量标志常识进行普及宣传。
(2)完善监管体制,强化测量标志管护的政府职能。①建立合法、合理、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应根据省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测量标志保护办法》中对测量标志建设、使用与保管、普查与维修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以5年为一周期的测量标志巡查及维修工作,普查维修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不得挪作他用。②建立测量标志有偿委托保管制度。该省暂定200元/点/年。开展测量标志有偿委托保管工作,确保在发生破坏测量标志情况时,保管员及时制止并上报,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损毁得到有效控制,为今后准确、科学、动态地管理和使用测量标志提供有效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永久性测量标志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③健全测量标志监管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测量标志管理的执法力度,及时对毁坏测量标志案件予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出现一个查处一个,通报一个,让全社会人人都有遵守保护测量标志的意识,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测量标志的自觉性。④建立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利用智能科技进行数据管理分析。该系统能够查询测量标志的点位分布情况、完损情况及委托保管情况,同时可以进行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输出打印,使测量标志的管理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道路。
随着国家信息化战略的深入实施,社会经济的发展,测量标志的效能在逐渐增强,加强对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已经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当务之急,是关乎国家信息化战略顺利实施、关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大事。全省应严格按照《办法》中相关要求,对全省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尽快提到日程,使该省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能尽快进入规范、高效的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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