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词典编纂及修订,依靠的主要材料是各类文献。如果对各类文献资料处理不当(包括收集、鉴定、选择、整理、识读、提炼、应用),即会严重影响词典的质量,甚至会造成硬伤。文章就《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修订中遇到的涉及文献处理的问题,分类举例谈谈自己的想法。
关键词 文献 处理 词典 编纂 修订
《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这类“古今兼收,源流并重”的大型语文性工具书的编纂与修订,都直接涉及历代文献的收集、鉴定、选择、整理、识读、提炼、应用等各方面的问题。比如“词目”的确立,就是通过对文献的调查,根据“成词、不成词”的标准加以选择和认定;“义项”即是根据词在文献中体现出来的不同义类加以归纳提炼而分列;“释义”更是离不开对文献中具体语境义的抽象概括;“书证”则直接选取自文献,用以证明“立目”“义项”“释义”的可靠性、科学性。因此,文献是词典编纂与修订的最重要的基本材料。要编纂或修订好各类词典,首先必须在文献的收集、鉴定、选择、整理、识读、应用上狠下功夫。以下就笔者在担任《汉大》第二版分册主编的修订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选取其中18类(共有40多类),谈谈对“文献处理与词典编纂及修订”的想法。
一、 误读成词而立目
木谏 相传尧舜时于朝市竖立木牌,谓之谤木,人有进谏之言则书于其上。郑观应《盛世危言·日报》: “古之时,谤有木谏,有鼓善,有旌,太史采风,行人问俗,所以求通民隐、达民情者,如是其亟亟也。”(《汉大》修订长条样,下同[1])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郑观应之语,出于古文献中的典故。
《管子·桓公问》: “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
《淮南子·主术》: “尧置欲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汤有司直之人,武王有戒慎之铭。”
《汉书·文帝纪》: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颜师古注引如淳曰: “欲有进者,立于旌下言之。”
隋王通《元经薛氏传》卷三: “初置谏皷谤木者,书贤君能复古道,有意于治矣。”
唐吴竞《贞观政要·求谏》: “虽古昔谤木谏旌之盛无以加焉。”
宋范仲淹《从谏如流赋》: “我后光被群方,柔怀多士,陈谤木而听政,建善旌而求理。”
虽然诸家说法不一,而指归相同: 即传说上古尧舜禹之时,设立“诽谤之木”“敢谏之鼓”“进善之旌”以吸纳忠谏,表彰贤者。而郑观应即用此典,故当标点为: “古之时,谤有木,谏有鼓,善有旌。太史采风,行人问俗,所以求通民隐、达民情者,如是其亟亟也。”
而原编者因未理解此语,遂断成破句“古之时,谤有木谏,有鼓善,有旌”,更为甚者,又将“木谏”作为一个词条。而遍查文献再无“木谏”作为一词的用例,于是只能提供这一错误的孤证。像此类“因误成词”的词条,必须删除。
二、 不必立目而立目
杜二 唐杜甫。甫排行第二,故称。唐李白有《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唐任华《寄杜拾遗》诗: “杜拾遗,名甫第二才甚奇……昨日有人诵得数篇黄绢词,吾怪异奇特借问,果然称是杜二之所为。”宋杨伯嵒《臆乘》: “前辈以第行称……多见之诗……严父、高适俱称少陵为杜二”。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此条当删去。古文献中以“姓+排行”相称者比比皆是(而唐代为甚)。如称李白为“李十二”,唐贾至有《洞庭送李十二赴零陵》诗;称柳宗元为“柳八”,皇甫冉有《送柳八员外赴江西》诗;称元稹为“元九”,白居易有《与元九书》;称王维为“王十三”,储光羲有《答王十三维》诗,等等。如果“杜二”列为词条,那么按同一标准,“李十二”“柳八”“元九”“王十三”等都应列为词条,如此将列不胜列。
三、 误读成词而立义
木檄 ① 古代官方用的木简文书。宋程大昌《演繁露·羽檄》: “《魏武奏事》曰: ‘有急以鸡羽插木檄,谓之羽檄。”② 干直无枝的树材。《宋史·李若谷传》: “补长社县尉,州葺兵营,课民输木檄,尉受之,而吏以不中程,多退斥,欲苟苦输者,因以取赇。若谷度材,别其长短、大小为程,置庭中,使民自输。”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义项①“古代官方用的木简文书”及书证均无问题。而义项②“干直无枝的树材”谓之“木檄”,乃据错误断句而强为之解。“檄”作为一种文体名,乃官府用以征召、晓谕、命令、声讨之文书。用作动词,则有以檄文征召、晓谕、命令、声讨之义。如: 《晋书·王雅传》: “少知名,州檄主簿。”《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四一: “上诏复其旧,浙江行省造海舟需大木,檄处州与诸郡均办。溢曰: ‘处婺之交,限以竣岭。纵有木路,何从而出也。”故而“檄令”亦可连文。《宋史·种世衡传》: “(世衡)迁东染院使、环庆路兵马钤辖。范仲淹檄令与蒋偕筑细腰城,世衡时卧病,即起,将所部甲士昼夜兴筑,城成而卒。”故《宋史·李若谷传》之文,当标点为: “(若谷)补长社县尉。州葺兵营,课民输木,檄尉受之。而吏以不中程,多退斥,欲苟苦输者,因以取赇。若谷度材,别其长短、大小为程,置庭中,使民自输。”本意乃: “李若谷补任长社县尉。当时州里要修造兵营,征集百姓输送木材。并檄书命令县尉负责接受。而手下的吏人常以不符合要求为借口退回,目的是想刁难输送木材的百姓,并以此索取贿赂。李若谷便亲自度量木材,根据长短、粗细分类作为标准,放在庭院中,让百姓自己对照规格、标准输送。”而原编者将“课民输木檄”误为一读,将“木檄”误作一名词,故只能根据前后文意聊以中程木材(干直无枝的树材)来附会之,造成大错。究其原因,乃原编者未能细阅文献,而是因循前人类书之误。因为《四库全书》清康熙《御定骈字类编》卷一九九“草木门”下就列有“木檄”一词,而书证正是此例。故“木檄”的义项②亦當删除。
四、 义项缺漏或当分而未分
未字 旧指女子尚未许配。清蒲松龄《聊斋志异·萧七》: “君清门令望,可附婚姻。有女未字,欲充下陈,幸垂援拾。”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审讼》: “至于闺女,断不可轻拘听审,已字者出身露面,辱及夫家;未字者逐众经官,谁为求聘?”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未字”乃多义词,仅列“旧指女子尚未许配”一个义项,遗落太多。从古文献用例来看,至少当列三个义项。① 未生育;未生养。汉蔡邕《玄文先生李子材铭》: “初娶配出,后配未字,年既五十,苗胤不嗣。”宋朱熹《宋名臣言行录·程瑀》: “程瑀,字伯。祖守新安,赐宅歙县,后徙居浮梁。王父以季女妻同邑臧氏,久而未字,公生乃以嗣其姑。”亦指孵化、哺育。汉王充《论衡·论死》: “鸡卵之未字,澒溶于鷇中,溃而视之,若水之形。良雌伛伏,体方就成。”② 古时“男子二十冠而字”,故指未取字、未成年。宋李洪《殇幼赋并序》: “余稚子直均,未字而夭。余与妻盛哭之,哀而不成声。”元浦道元《谯德操字说》: “谯生名坚,以未字来请,奉字曰德操。”③ 旧指女子尚未许配。宋李石《小舟墓志铭》: “四女: 长适彭州苏谦,次适从政郎王舟,次许婚未行,次幼未字。”
末运 行将衰亡的命运。《北齐书·暴显皮景和等传论》: “皮景和等爰自霸基,策名戎幕、间关夷险,迄于末运。”清吴伟业《赠愿云师》诗: “末运初迍邅,达人先大觉。”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 “闾里之有游侠,其武士道之末运乎……由春秋战国之武士道而一变为汉初之游侠,其势之不足以久存,抑章章矣。”鲁迅《南腔北调集·我们不再受骗了》: “它们自身正在崩溃下去,无法支持,为挽救自己的末运,便憎恶苏联的向上。”
长条样对第一版进行了修改,加《北齐书》例证,将首证提前。
按: 可惜所增补《北齐书》中之“末运”并非“行将衰亡的命运”之义,由于编者句读错误,故未引足原文,遂致理解偏差。《北齐书·暴显皮景和等传论》: “皮景和等爰自霸基,策名戎幕,间关夷险;迄于末运,位高任重,咸遂本诚。亦各遇其时也。”意为: “皮景和等人都是从北齐高祖(高欢)创立基业开始,即献身于军旅,历尽艰险。直到北齐末世,个个位高任重,都实现了各自的初衷。这也是因为各自遇到了好的时机。”因此,此中的“末运”乃“末代”“末世”之义。故当增列一个义项。此条当改为:
末运 ① 行将衰亡的命运。晋丘道护《道士支昙谛诔》: “圣逝言绝,贤表义乖。翳翳末运,玄化将颓。”唐道宣撰《毗尼作持续释》卷十: “嗟今末运生,时投木桃,于白衣结为知友,死后分布帛于居家,反认俗亲。”清吴伟业《赠愿云师》诗: “末运初迍邅,达人先大觉。”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 “闾里之有游侠,其武士道之末运乎……由春秋战国之武士道而一变为汉初之游侠,其势之不足以久存,抑章章矣。”鲁迅《南腔北调集·我们不再受骗了》: “它们自身正在崩溃下去,无法支持,为挽救自己的末运,便憎恶苏联的向上。”② 末代;末世。《北齐书·暴显皮景和等传论》: “皮景和等爰自霸基,策名戎幕,间关夷险;迄于末运,位高任重,咸遂本诚。亦各遇其时也。”《陈书·文帝纪》: “梁氏末运,奢丽已甚。萏豢厌于胥史,歌钟列于管库,土木被朱丹之采,车马饰金玉之珍,逐欲浇流,迁讹遂远。”《宋史·外国传·夏国》: “臣祖宗本出帝胄,当东晋之末运,创后魏之初基。”
末岁 ① 岁末。三国魏阮籍《首阳山赋》: “在兹年之末岁兮,端旬首而重阴。”② 晚年。唐郑谷《哭建州李员外频》诗: “令终归故里,末岁道如初。”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其实,古文献中“末岁”还有一个重要义项,即“帝王某年号的末年”。《续高僧传》卷二: “仁寿末岁。又勅送舍利于复州方乐寺。今名龙盖寺也。”《太平广记》卷三九引《惊听录》: “嵩山道士韦老师者……唐开元末岁,牵犬至岳寺求食,僧徒争竞怒。”宋非浊撰《三宝感应要略录》卷二: “玄宗皇帝开元末岁,有相者闻声知长短寿。于资圣寺,闻门外声‘唯有今日寿,即出见之。”故当补“帝王某年号的末年”义项。(另外,“末岁”表“晚年”义用唐郑谷诗为首证,也严重滞后。如晋王嘉《拾遗记》: “帝乃大悦,起商台于池上。及乎末岁,进谏者多,遂省薄游幸,堙毁台池,鸾舟荷芰随时废灭,今台无遗址,沟池已平。”)
本日 当天。明张居正《拟日讲仪注疏》: “本日若遇风雨,传旨暂免。”清黄六鸿《福惠全书·教养·讲学》: “本日早间,司会者将报名册上。”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义项当天,首证用明张居正例,滞后甚。其实,唐宋时期,“本日”一词已经常见。《唐会要》卷二五“杂录”: “应当本日入阁人,各依前件立。其不合入阁人,各依本职事立。非当上人,遇合参日,并从本官品第班序。”卷六七“东宫官”: “太和五年七月敕。诸色艺能授官。今后如有罪犯停职者,委本日牒报吏部,不在叙用限。”
另外,更重要的是,在佛教文献中,“本日”还有一特殊义项,即“往日;原来”。因此,我们需要补上这个义项: “② 往日;原来;初始。与‘今日相对。”三国吴支谦译《菩萨本缘经》卷二: “尔时,大王告诸臣言: ‘汝不知我本日所愿,常欲利益诸众生耶!我已为汝所作成办,复当满此婆罗门愿。此婆罗门曾于往昔与我有怨,余报未毕,常以系心,更无余缘可以偿之,要当舍头而令永毕。自我受身常行正法,今为此人亦行正法。卿等速去。”元魏吉迦夜共昙曜译《付法藏因缘传》卷四: “有臣名曰罗提毱,即是本日随喜童子,以斯福故得为辅臣,智慧渊博善能言辞。”北凉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译《阿毗昙毗婆沙论》卷三十五: “若来白王作是言: ‘……王今应当将还如前策使,王如其言,还将来耶?答曰: ‘不也。我应往见亲近恭敬,如彼本日礼敬迎送于我,我今亦应礼敬迎送还恭敬之。尽其形寿,施与衣服饮食房舍卧具资生之物。”唐道世撰《法苑珠林》卷五十六: “我父在时积财满藏,富溢难量。至我身上贫穷困极。本日虽有而不布施,今日值僧贫无可施。前身不施今致此贫,今又不施未来转剧。吾思惟此,是以懊恼。”唐窥基撰《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一: “器世间坏中为三: 一明本日所坏,二明新日所坏,三总结成。”唐道宣《续高僧传》卷二十五: “后在房卧。忽闻枕间有语谓之曰: ‘天下更何处有佛,汝今道成,即是佛也。尔当好作佛身,莫自轻脱。此僧闻已便起持重,傍视群僧犹如草芥。于大众前侧手指胸云: ‘尔辈颇识真佛不?泥龛画像语不能出唇,智虑何如?尔见真佛不知礼敬,犹作本日欺我?悉堕阿鼻!又眼精己赤,叫呼无常。合寺知是惊禅。”后来,这一用法也偶见于中土文献,如《北史·尔朱荣传》: “后曰: ‘天子由我家置立,今便如此。我父本日即自作,今亦復决?”
因为“本”的本义是“树根”,因此,引申之,则有“本原、原来、初始”义。《礼记·乐记》: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孔颖达疏: “本,犹初也。”
而“本日”的“往日、原来”义,相比于“当日”义,阅读文献时更容易引起误解,因此更有分列义项、加以解释的必要。
本福 根本福利。梁启超《再论某报之土地国有论》: “夫企业家之本意,亦以自求利耳,然一见夫生产不给于消费,而即迅速补足之以求利,则能养国民之欲,给国民之求,而国民之本福增焉矣。”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本福”一词,出现很早,特别是在佛教文献中,乃指“原有的福报,自己的福报”,如西晋竺法护译《普曜经·降神处胎品》: “菩萨察之,临母命终,因来下生。怀菩萨时,诸天供养至见生矣。以服天食不甘世养,本福应然。”梁僧祐《弘明集·释驳论》: “又称其不登仙死则为鬼,或召补天曹,随其本福。”故此條义项当改为: 本福 ① 原有的福报;自己的福报。② 根本福利。
末资 财货匮乏。汉王符《潜夫论·叙录》: “《洪范》忧民,《诗》刺末资。浮伪者,本农必衰。节以制度,如何弗议?故叙《浮侈》第十二。”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末资”在佛教文献中,还有一个义项,即“后学者之谦称,同‘末学”。我们都知道,“资”原义为“货物、钱财”。后引申为“资料、材料”“所凭借者”等。遂有“师资”一词,一为“教师”之义(《老子》: “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也;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也。”)二为“师徒”“师生”之义。因为作为师者教导之材,“资”亦可指受教之弟子。《后汉书·廉范传》: “范叩头曰: ‘臣无状愚戆,以为汉等皆已伏诛,不胜师资之情,罪当万坐。”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 “昔先君仲尼,与君先人伯阳有师资之尊,是仆与君奕世为通好也。”
佛门中师资之关系极其重要。师者传法脉予弟子,称师资相承、血脉相继。而佛教文献中常见的“末资”乃“后学”之义,为僧人自谦之称。如: 唐元康撰《肇论疏》卷下附校者名: “建长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丑刻于戒坛院僧房一交了,三论末资污道沙门圣守。”唐不空译《药师如来念诵仪轨》卷一后附校者名: “延宝二甲寅年九月十四日以高山寺法鼓台之本于仁和寺书写一校了 野泽末资净严 三十六岁。”
本地风光 当地的现象、事物。《红楼梦》第四九回: “成日家只说现在的这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谁知不必远寻,就是本地风光,一个赛过一个。”《儿女英雄传》第二五回: “却说安老爷料着姑娘不受这话,定有一番雄辩高谈,看他怎的说法,再合他说到本地风光,设法擒题。”
按: 第一版未收此条,乃长条样新增。然“本地风光”更早出现于禅宗文献,乃指“事物的本来面貌。禅宗喻指心灵的原本状态”,如: 宋蕴闻编《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十八: “一障障了道眼,不能明见本地风光、本来面目。”元智彻述《禅宗决疑集》卷一: “人人慕道,个个穷玄。发明本地风光,誓作他生之友。”而长条样新增词条时,却失落了这一重要义项。当补上。应作: 本地风光 指“① 事物的本来面貌。禅宗喻指心灵的原本状态。② 当地的现象、事物。”
末尘 犹后尘。比喻别人之后。唐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 “白窃慕高义,已经十年……今也运会,得趋末尘,承颜接辞,八九度矣。”唐罗隐《春晚寄钟尚书》诗: “宰府初开忝末尘,四年谈笑隔通津。”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在一般文献中,“末尘”中词素“末”都偏向取“末后”义,故“末尘”为偏正结构,即“后尘”义,且常用来比喻“别人之后”。而佛典中既有表“后尘”义的“末尘”,如: 唐慧立本撰《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十: “立学愧往贤,德非先达,直以同沾像化,叨厕末尘。欣慕之怀,百于恒品。”但更早期、更大量的“末尘”中词素“末”都偏向取“粉末”义,故“末尘”为并列结构,即“灰尘”“微尘”之义。且常用以喻其“细微”。失译(附吴魏)《杂阿含经》卷一: “若人无有恶,为持恶口说向,清白行无有,恶痴人从是致殃。譬如人逆向风末尘来坌。”东晋佛陀跋陀罗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四三: “无量金刚山,手磨为微尘。以此一切尘,遍散诸佛刹。复末尘下刹,遍布余世界。一切尘可知,智慧不可尽。”姚秦竺佛念译《出曜经》卷二二: “牛迹之水与海捔量,爪上末尘自称胜地,萤火之虫与日竞明。”梁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七: “而一往观览,容生疑惑。聊记所忆,存之末尘。”宋善月述《金刚经会解》卷一: “破色身中显示二种方便者,谓一以微细末尘作方便,二以不取念著作方便。”故当补“灰尘;微尘”义项。(另外,“末尘”表“后尘”义用唐李白诗为首证,亦嫌滞后。如南朝梁江淹《拜正员外郎表》: “迺谬仲容之职,猥枉青艧增光。空质心懅,末尘情惭。”南朝梁萧纲《玄圃园讲颂序》: “纲叨籍殊宠,陪奉末尘。预入宝楼,窃窥妙简。”)
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即: 我们以前编撰词典时,往往考虑的是一个词的时(时代性)、空(地域性)两个方面,如果要做更全面、更深入的思考,恐怕还应考虑到词的领域性。
笔者在2000年曾经提出“关于‘分领域词汇研究”的问题。依据社会分工的不同,可以划分出一系列语域或者建构层级体系。在古代社会,很早就形成了经济、巫术、军事、政治、教化等专门性语域。在近代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则形成了更为多样性的若干语域。日常性语层可以划分为家庭交流语域和社会交往语域。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建设导致行业分工,行业性语层可以划分为经济语域(生产性、流通性、服务性和管理性)、公务语域(政务性、政论性)、法律语域、传媒语域(新闻传媒、出版传媒、影视传媒)、教育语域、竞技语域等。精神文化的要求导致精神文化生产的专门性分工,一方面在日常言语基础上产生了形象思维充分发展的艺术性语层,形成了文学、表演、美术等语域;另一方面在日常言语基础上产生了抽象思维充分发展的思辨性语层,形成了人文学科、社会学科、自然科学等语域。各个领域的文献中就各有不少专业领域术语。与通用于各领域的一般词语相比较,往往具有特殊的意义。(董志翘2004)如:
《汉大》“行人”条下凡列有七个义项: ① 出行的人;出征的人。② 官名。掌管朝觐聘问的官。③ 使者的通称。④ 小吏差役。⑤ 媒人。⑥ 指活着的人。⑦ 复姓。义项分列不可谓不细。但深入到各个领域的文献,我们还会发现漏失了不少义项。
如作为法制文书的《唐律疏议》中,“行人”既有指一般行路之人的用例,但作为法制专门术语中的“行人”则指“施行犯罪行为的人”。卷十九“贼盗律”: “案下条‘共盗者并赃论,造意及从行而不受分,即受分而不行,各依本首从法;若造意不行,又不受分,即以行人专进止者为首,造意为从,至死减一等。”卷二十“贼盗律”: “若造意者不行,又不受分,即以行人专进止者为首,造意者为从,至死者减一等。从者不行,又不受分,笞四十。”“[疏]问曰: 有人行盗,其主先不同谋,乃遣部曲、奴婢随他人为盗。为遣行人元谋作首,欲令部曲、奴婢主作首?”因此,在《唐律疏议》中,共同施行犯罪活动的则称为“同行”。卷二十九“断狱律”: “[疏]议曰: ‘囚在禁,妄引人为徒侣者,谓盗发者妄引人为同盗,杀人者妄引人为同行之类。”
在佛教文献中,“行人”虽然也有“行路、征行之人”的一般用法,但更为普遍的却是指“修行之人”。如姚秦鸠摩罗什译《众经撰杂譬喻》卷一: “以是故知: 欲求善果报,临命终时心马不乱,则得随意。往不可不先调直心马,若不先调直心马,死贼卒至,心马盘回终不如意。犹如王马不能破贼保全其国。是以行人善心不可不常在于胸心。”姚秦鸠摩罗什译《佛说华手经》: “我是行人彼非行者,是诸众生瞋恚炽盛,多诸恼患。我愿欲得是大智慧最妙之身,我若与此瞋恚恼病众生同者,有何差别?我是行人彼非行者,当自调伏于众生中,不生瞋恼。”姚秦竺佛念译《菩萨璎珞经》卷三: “所谓无上定者,心有上中下。行人入定无复出入长短息,惟分别刹土专心一意,观过去未来现在,何者是我所化非我所化。”北凉昙无谶译《佛所行赞经》卷三: “专心修苦行,节身而忘餐。净心守斋戒,行人所不堪。”北凉昙无谶译《大方等大集经》卷三十九: “坐禅行人乐阿兰若,能除一切种种诸患,能却一切斗诤怨家。”
如此看来,《汉大》在义项设立上仍有较多遗漏。
五、 义项当合而未合
末学 ① 肤浅无本之学。多用作自谦之词或自称的谦词。《庄子·天道》: “本在于上,末在于下。要在于主,详在于臣。三军五兵之运,德之末也;赏罚利害,五刑之辟,教之末也;礼法度数,形名比详,治之末也;钟鼓之音,羽旄之容,乐之末也;哭泣衰绖,隆杀之服,哀之末也。此五末者,须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从之者也。末学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成玄英疏: “先,本也。五末之学,中古有之,事涉浇伪,终非根本也。”汉蔡邕《答诏问灾异八事》: “臣伏惟陛下圣德允明,深悼变异,德音恳诚,褒臣末学,特垂访及,非臣蝼蚁所能堪副。”唐司空曙《下第日书情寄上叔父》诗: “微才空觉滞京师,末学曾为叔父知。”宋苏轼《与封守朱朝请》: “前日蒙示所藏诸书,使末学稍窥家法之秘,幸甚,幸甚。”明杨慎《孔明渊明》: “朱子谓孔明之学本申韩,渊明之学本老庄。此语末学不敢议,亦不敢从。”参见“末学肤受”。② 指浅薄的学者。汉蔡邕《刘镇南碑》: “深愍末学远本离直,乃令诸儒改定五经章句,删刬浮辞,芟除烦重。”晋袁宏《后汉纪·献帝纪论》: “末学庸浅,不达名教之本,牵于事用以惑自然之性。”唐刘知幾《史通·惑经》: “岂与夫庸儒末学,文过饰非,使夫问者缄辞杜口,怀疑不展若斯而已哉!”清黄宗羲《戴西洮诗文题词》: “所接不过腐生末学,所读不过毛头制义。”③ 犹后学。南朝宋谢灵运《撰征赋》: “阙里既已千载,深儒流于末学。”唐韩愈《读墨子》: “余以为辩生于末学,各务售其师之说,非二师之道本然也。”宋苏轼《谢应中制科启》: “思天下所以太平,必用刍荛之说。亟收末学,以辅大猷。”④ 指非正统之学。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上》: “儒主传统翼教,而硕士名贤之训附之;杂主饰治捄偏,而傍蹊末学之谈附之。”
长条样对第一版做了修改,仅在义项③下加一现代例证。
按: 此条的义项分列、释义及例证归项都存在问题,需要做重要调整。
第一,义项④“指非正统之学”当删除。明胡应麟例中“而傍蹊末学之谈附之”之“末学”即指“肤浅无本之学”,所谓“非正统”是由“傍蹊”生发出来的。故此例可归入义项①。第二,义项①“肤浅无本之学。多用作自谦之词或自称的谦词”当改为“肤浅无本之学。多用作自谦之词”。因为此义项下两个用作“自称的谦词”的例子: 宋苏轼《与封守朱朝请》: “前日蒙示所藏诸书,使末学稍窥家法之秘,幸甚,幸甚。”明杨慎《孔明渊明》: “朱子谓孔明之学本申韩,渊明之学本老庄。此语末学不敢议,亦不敢从。”其中的“末学”犹自称“后学”,故此两例当移入义项③,并将此义项的释义改为: “③犹后学。亦作为自称谦辞。”
六、 释义望文而生训
末界 指与人类相对而言的动物界。《左传·僖公四年》“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晋杜预注: “牛马风逸,盖末界之微事。”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左传·僖公四年》: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 ‘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晋杜预注: “楚界犹未至南海,因齊处北海,遂称所近。牛马风逸,盖末界之微事,故以取喻。”孔颖达疏: “此言风马牛,谓马牛风逸,牝牡相诱,盖是末界之微事。言此事不相及,故以取喻不相干也。”杜注孔疏意思甚明,意为: (就两国而言)马牛风逸,牝牡相诱,乃边界处常发生的小事。而齐国处北海,楚国处南海,(两国相去甚远,并不交界)所以此类“马牛其风”之事也不会相及。杜注中的“末界”乃“边界”之义,而原编者误认为是“与人类相对而言的动物界”。其实,“末界”一词,在历代文献中多见,均为“边界”之义,未曾见用指“动物界”者。首先,我们看杜预自己的其他用例: 晋杜预《春秋释例》卷五: “咸宁六年,吴乃平定,孙氏居八郡之地,随其宜增广。今江表凡十四郡皆贡图籍,新国始通,文记所载,犹未详备。若足以审其大略,自荆、徐,江内郡县,人各还其旧城,故此三州末界,大江之表,皆改从今为正。不复依用《司空图》也。”另如《册府元龟·帝王部·姑息三》: “董璋果谋鼠窃,转恣鸱张。辄侵岷、益之崇封,俄越梓、潼之末界。”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孝悌传》: “四年春,金人与契丹主天祚大战,天祚败绩,弃其国,窜至本国东北末界,依达靼以苟活。”元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官寺》: “横渎铺,北至余杭县末界南独松铺。共一十一铺接连安吉县界。市门铺,西至昌化县末界昱岭铺。共一十一铺接连徽州界。”
本把 掌管。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八: “正厅上太守升衙……大案前行本把,五日三朝家没纸儿文字,官清法正无差。”
按: 此条为长条样新增,将“本把”释为“掌管”,作为动词,乃望文生训。其实,“本把”乃金元时代一般管理人员之称,为名词。如《金史·百官志三九》: “尚衣、奉御、捧案、擎执、奉辇、知把书画、岁库本把、左右尝库本把、仪鸾局本把、尚辇局本把、妃奉事、八贯石,绢三匹,绵三十两。”《金史·选举志三》: “随局内藏四库本把,二十八人,正隆二年格,同奉职。”《元史·选举志三》: “每处司库六名,本把四名,于常选人内发。”而《西厢记诸宫调》中原句“正厅上太守升衙,阶前军吏,谁敢嘈杂!大案前行本把”之“本把”也应该是“管理人员”之义。故此条释义当改为“金元时代一般管理人员之称”。
本底 根底,素质。《歧路灯》第九六回: “原来盛希侨是个本底不坏的人。少年公子性儿……也就吃亏祖有厚贻,缺少调教。毕竟性质亢爽,心无私曲。”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第一版中仅一条书证,且是根据孤证随文释义。在这个具体语境中,将“本底”释为“根底,素质”尚可通,但在其他语境中就难圆其说。如《歧路灯》第四十回: “原来惠养民当日听妻负兄,心中本来不安,今日一但把一年束金付之乌有,愈觉难对哥哥。本底毫无可说,只推有些许感冒。又经哥这一番爱弟之情,一发心中难过。”《十尾龟》第三七回: “这苏映雪和江老四本底是老相好。”而这一“本底”是个吴方言词,乃“本来”之义。又可作“本底子”“本底仔”。如: 《海上花列传》第三四回: “身体本底子娇寡。”《九尾龟》第一七三回: “倪本底仔叫俚自家进来,俚定规勿肯呀。”因此,释义当改为“本来”。
七、 释义未及得名由
木渎 镇名。在今江苏吴县西南。地近太湖口,渡太湖者皆取道于此。明嘉靖三十四年明军民追击倭寇,歼于此处。旧设木渎司,管木渎、横塘、新郭三镇。清设县丞驻此。明冯梦龙《山歌·烧香娘娘》: “船一摇摇到木渎。”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木渎”是一地名,地名的解释最好要追溯到源头,而“木渎”的解释游离了历史文化背景,体现不出得名之由。且书证也相当滞后。拟改为:
木渎 镇名。在今江苏吴县西南。地近太湖口灵岩山旁。相传春秋末年,吴王夫差在姑苏灵岩山建馆娃宫,“三年聚材,五年乃成”。木材源源而至,堵塞了山下河流港渎,成“积木塞渎”之势,“木渎”由此得名。唐陆广微《吴地记·后集》: “(吴县)木渎镇在县西二十七里。”宋周必大《南归录》: “庚午,风雨大作。饭罢登舟,至木渎。”明冯梦龙《山歌·烧香娘娘》: “船一摇摇到木渎。”
及瓜 ① 谓任职期满。唐骆宾王《晚渡天山有怀京邑》诗: “旅思徒漂梗,归期未及瓜。”清沈涛《交翠轩笔记》卷二: “余及瓜时,吾乡陆费春帆观察来代。”参见“及瓜而代”。② 女子十六岁。泛指已到出嫁年龄。《警世通言·王娇鸾百年长恨》: “奈娇鸾一来是及瓜不嫁,知情慕色的女子;二来满肚才情不肯埋没,亦取薛涛笺答诗八句。”清金人瑞《无题》诗之一: “胸无宝袜初如菽,额有燕檀正及瓜。”清吴炽昌《客窗闲话·查氏女》: “有查氏女者,年已及瓜,慧中秀外,久失恃。”参见“破瓜①”。
及瓜而代 谓为官任职期满,由人接代。语出《左传·庄公八年》: “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 ‘及瓜而代。”宋陈师道《代罢郡谢□政书》: “顾无施设之劳,不觉岁时之逝。及瓜而代,曾不滞留,奉身以还,又逃罪戾。”宋楼钥《代通交代李知丞浚启》: “对松而哦,自笑聋丞之老;及瓜而代,又迎贰令之贤。”《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五回: “这个倒好,正是瓜时而往,及瓜而代呢。”
按: 《汉大》第二版(第2册)对第一版做了较大修改。
第一版原作:
及瓜 ① 《左传·庄公八年》: “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 ‘及瓜而代。”言任期一年,今年瓜时往,来年瓜时代之。后因以“及瓜”指任职期满。唐骆宾王《晚渡天山有怀京邑》诗: “旅思徒漂梗,归期未及瓜。”清沈涛《交翠轩笔记》: “余及瓜时,吾乡陆费春帆观察来代。”② 指女子十六岁。泛指成年。清吴炽昌《客窗闲话·查氏女》: “有查氏女者,年已及瓜,慧中秀外,久失恃。”清金人瑞《无题》诗之一: “胸无宝袜初如菽,额有燕檀正及瓜。”
及瓜而代 指为官任职期满,由人接代。《左传·庄公八年》: “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 ‘及瓜而代。”宋陈师道《代罢郡谢□政书》: “顾无施设之劳,不觉岁时之逝。及瓜而代,曾不滞留,奉身以还,又逃罪戾。”
长条样将原“及瓜”① 中《左传·庄公八年》例删除,以避与“及瓜而代”中用例重复,又用“参见‘及瓜而代”来说明詞义所出,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处理办法。但第一版、第二版均未对“及瓜 ② 女子十六岁。泛指已到出嫁年龄”这一义项的来由做任何说明,实际上之所以“及瓜”表“女子十六岁”,是因为“瓜”的字形酷似由两个“八”字构成,“二八一十六”,故可用来代指“十六”。若无此说明,则使人觉得此义凭空而来,殊不可解。(顺便提一下: 第一版中“及瓜而代”下引宋陈师道《代罢郡谢□政书》,印刷中书名出现一个空格,长条样未做查核,仍袭其旧。其实当为《代罢郡谢执政书》,见清赵鸿烈刊本《后山集》)。
八、 释义随文未概括
本统 ① 谓以仁义为本的传统。《荀子·议兵》: “秦四世有胜,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故汤之放桀也,非其逐之鸣条之时也;武王之诛纣也,非以甲子之朝而胜之也: 皆前行素修也,此所谓仁义之兵也。”杨倞注: “本统,谓前行素修……谓前已行之,素已修之。”② 犹正统。唐柳宗元《岳州圣安寺无姓和尚碑》: “佛道愈远,异端竞起,唯天台大师为得其说。和尚绍承本统,以顺中道,凡受教者不失其宗。”宋叶适《学校》: “人知由学,而科举之陋稍可洗去;学有本统,而古人文宪庶不坠失。”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义项①释义为“谓以仁义为本的传统”,这一释义亦非概括义,而是具体的语境义。因为唯一的《荀子》书证中有“此所谓仁义之兵也”一句。然而验之其他书证,则不通矣。《史记·封禅书》: “其后二岁,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推历者以本统,天子亲至太山,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祠上帝明堂,毋修封禅。”徐广曰: “常五年一修耳,今适二年,故但祠于明堂。”此例中之“本统”即《荀子》杨倞注中所谓“前行素修”之传统,与“仁义为本”无关。故义项①当释为“前行素修的传统”,然后在《荀子》书证后,添加《史记·封禅书》例证。
九、 书证词目不切合
杜鹃花 也叫映山红,常绿或落叶灌木。叶卵状椭圆形。春季开花,花冠阔漏斗形,红色,是著名的观赏植物。唐白居易《雨中赴刘十九二林之期及到寺刘已先去因以四韵寄之》: “最惜杜鹃花烂漫,春风吹尽不同攀。”明朱国祯《涌幢小品·花》: “杜鹃花以二三月杜鹃鸣时开,一名暎山红,一名红踯躅……又上虞钓台山上双笋石,其顶有杜鹃花,春夏照烂,望之若人立而饰其冠冕者。”清黄遵宪《杜鹃》诗: “杜鹃花下杜鹃啼,苦风凄雨梦亦迷。”杨朔《滇池边上的报春花》: “说起昆明的花木,真正别致。最有名的三种花是茶花、杜鹃花,还有报春花。”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此条所引首证与词条不搭配。白居易诗当分析为: “最惜/杜鹃/花烂漫,春风/吹尽/不同攀。”其中“杜鹃花”不是一个词,而是“杜鹃”与“花”处于跨层结构中。因此此条释义可改为: “也叫映山红,又叫山石榴、山踯躅、红踯躅。常绿或落叶灌木,叶卵状椭圆形。春季开花,花冠阔漏斗形,红色,是著名的观赏植物。”首证可以换成唐李白《宣城见杜鹃花》诗: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白居易《山石榴寄元九》诗: “山石榴,一名山踯躅,一名杜鹃花,杜鹃啼时花扑扑。”
十、 书证释义不搭配
木理 树木的纹理。《文选·左思〈魏都赋〉》: “德连木理,仁挺芝草。”李善注引《孝经援神契》: “德至草木,则木连理。”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壶史》: “〔房琯〕罢归至阆州,舍紫极宫。适雇工治木,房怪其木理成形,问之。道士称数月前有贾客施数段龟兹板,今治为屠苏也。”宋沈括《梦溪笔谈·技艺》: “不以木为之者,木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亦指树木的质地。《诗·召南·甘棠》“蔽芾甘棠”三国吴陆玑疏: “赤棠木理韧,亦可以作弓干。”
长条样对第一版进行了修改,仅将原“① 树木的紋理;② 指树木的质地”两个义项合而为一,义项②改为用“亦指”方式表示。
按: 其实“树木的纹理”下引《文选·左思〈魏都赋〉》例不确。因为“德连木理”乃“因德化而使树木连理”之意,而“连理”是指异根树木,枝干连生,古时乃以此为吉祥之兆。故此句中的“木理”并非一词(德连木理——德化使树木连理)其意更非“树木的纹理”之谓。李善注“则木连理”言之甚明。此例可以改换成: 《诗·小雅·南有嘉鱼》: “北山有楰”孔颖达疏引晋陆机云: “其树叶、木理如楸,山楸之异者,今人谓之苦楸是也。”
木偶人 亦作“木禺人”。① 木刻的人像。《史记·孟尝君列传》: “孟尝君将入秦,宾客莫欲其行,谏,不听。苏代谓曰: ‘今旦代从外来,见木禺人与土禺人相与语。木禺人曰: “天雨,子将败矣。”土禺人曰: “我生于土,败则归土。今天雨,流子而行,未知所止息也。”今秦,虎狼之国也,而君欲往,如有不得还,君得无为土禺人所笑乎?孟尝君乃止。”亦省作“木偶”。晋潘岳《吊孟尝君文》: “志挠于木偶,命悬于狐裘。”宋黄庭坚《古意赠郑彦能八音歌》: “土偶与木偶,未用相贤愚。”郭澄清《大刀记》开篇: “岗楼子上的哨兵,穿着军装,荷枪而立,像个木偶。”② 用以形容人无知觉或神情呆滞。《史记·田叔列传》: “今有诏举将军舍人者,欲以观将军而能得贤者文武之士也。今徒取富人子上之,又无智略,如木偶人衣之绮绣耳,将柰之何?”宋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洛阳染工见冤鬼》: “洛阳贤相坊染工人姓李……性刚戾,不信佛,若有僧持盂至门者,视僧如木偶人。”亦省作“木偶”。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小二》: “盗十三人,皆吐舌呆立,痴若木偶。”迟子建《最是沧桑起风情》: “有一点警觉当然好,可是满场都是警觉了,就让人觉得晃动在眼前的,是一群木偶了。”
长条样对第一版只进行了很小的修改,仅在义项②下增加了一个当代作家迟子建的书证。
按: 义项②下书证《史记·田叔列传》中“如木偶人衣之绮绣耳”,宋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洛阳染工见冤鬼》中“视僧如木偶人”,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小二》中“痴若木偶”与义项①下书证郭澄清《大刀记》中“像个木偶”都属于一种句型,都是比喻用法,凡是前有“如”“若”“像”,则后面的“木偶人(木偶)”都属喻体,其义仍是“木刻之人像”。只有最后迟子建《最是沧桑起风情》中“是一群木偶了”的“木偶”才是“用以形容人无知觉或神情呆滞”之义。所以义项②下除迟子建的现代例证外,前三个书证都应归入义项①(或者删除),然后补充与释义相应的书证。如: 明刘基《大梁怀古》诗之二: “魏王木偶人,朽心自成蠹。”《明史·艾毓初传》: “是月,贼过扶沟,众议城守。举人刘恩泽初尝以策干当事,多见用。县令呆不解事,恩泽痛哭曰: ‘吾不幸从木偶人死。”另外,就实际用例来看,义项②的释义应该改为“指痴呆无知或神情木讷之人”。
十一、 书证截取不完整
木燧 木制的钻取火种的用具。《礼记·内则》: “右佩玦、捍、管、遰、大觿、大燧。”郑玄注: “木燧,钻火也。”孔颖达疏引皇侃曰: “晴则以金燧取火于日,阴则以木燧钻火也。”汉班固《白虎通·号》: “钻木燧,取火教民。”宋黄庭坚《对酒次前韵寄怀元翁》: “花光渐寒食,木燧催国火。”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汉班固《白虎通·号》的原文是: “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故当截取“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一句为书证。原编者因句读有误,将“取火教民”为一读,以致遗漏“熟食”二字,造成引文不足。
朱櫂 指华美的船只。南朝齐王融《采菱曲》: “朱櫂泊安流,金华壮翠羽。”南朝梁江淹《杂体诗·效袁淑〈从驾〉》: “朱櫂丽寒渚,金鍐映秋山。”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释义不全面。“朱櫂”从字面上讲,应当是“朱漆船桨”之义,而在所引的两例中均用的借代义,以局部代全体。所以释义当改为: “朱漆的船桨,常借指华美的船只。”另外,王融《采菱曲》全诗为: “炎光销玉殿,凉风吹凤楼。雕辎傃平隰,朱櫂泊安流。金华妆翠羽,鹢首画飞舟。荆姬采菱曲,越女江南讴。腾声翻叶静,发响谷云浮。良时时一遇,佳人难再求。”因此书证应截取“雕辎傃平隰,朱櫂泊安流”一句,而“朱櫂泊安流。金华壮翠羽”乃将上句中的后一分句与下句中的前一分句误合为一了。
十二、 书证未含所证词
木硬 麻木僵硬。《医宗金鉴·幼科杂病心法要诀·木舌》: “木舌心脾积热成,肿胀大硬证多凶。”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木硬”一词,有“麻木僵硬”义,甚是。然所举例证为清代医籍《医宗金鉴》,例证滞后不说,最大的问题是例句中只见“大硬”,而未见“木硬”一词。其实《医宗金鉴·幼科杂病心法要诀·木舌》本作: “木舌心脾积热成,肿胀木硬证多凶。”乃引用者讹为“大硬”。所以当改为: 木硬 麻木僵硬。元李杲《兰室秘藏》卷下: “贾德茂小男,于左大腿近膝股内出附骨痈,不辨肉色,漫肿。皮泽木硬,疮势甚大。”明朱《普济方》卷二七五: “针头散(出《肘后方》),治疮疡肿木硬。”《医宗金鉴·幼科杂病心法要诀·木舌》: “木舌心脾积热成,肿胀木硬证多凶。”
村野 ① 乡村田野。唐刘禹锡《牛相公留守见示城外新墅兼简洛中亲故之什兼命同作》诗: “别墅洛城外,月明村野通。”唐康骈《剧谈录·严使君遇终南山隐者》: “才经信宿,已及樊川村野。”② 指乡村。宋陶穀《清异录·女及第》: “齐、鲁、燕、赵之种蚕收茧讫,主蚕者簪通花银碗谢祠庙,村野指为女及第。”元武汉臣《生金阁》第三折: “这村野去处,有什么整齐的,止不过瓦钵内斟村酿,那里有金盏内泛羊羔。”《红楼梦》第三九回: “那刘老老虽是村野人,却生来的有些见识。”③ 借指乡居之人。宋王安石《谢孙龙图启》: “苟安村野之分,无意贤者之游。”④ 朴拙,朴质。唐杜甫《遭田父泥飲美严中丞》诗: “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一: “允明作《罪知录》……论唐诗人,则尊太白为冠,而力斥子美,谓其以村野为苍古,椎鲁为典雅,粗犷为豪雄。”清张祥龄《〈半箧秋词〉序录》: “尚丽密者,失于雕凿……反是者又复鄙俚。山谷之村野,屯田之脱放,则伤雅矣。”⑤ 粗暴鲁莽。《西游记》第七回: “如来笑道: ‘……今闻你猖狂村野,屡反天宫,不知是何方生长,何年得道,为何这等暴横?”
长条样基本上同第一版,仅将义项②、③合并,并增加了一个现代书证。
按: “③借指乡居之人”义下所引宋王安石《谢孙龙图启》“苟安村野之分,无意贤者之游”乃讹文。《四库全书》本《临川文集》及传世《谢孙龙图启》皆作“苟安朴野之分,无意贤达之游”。“村”乃“朴”字形近而讹,故此条书证中无“村野”一词,当删除。
又义项“①乡村田野”下首证为唐刘禹锡诗,时代太晚。此义在中古时期佛典中已屡见不鲜。如: 三国魏昙谛译《羯磨》卷一: “若布萨日,诸比丘于村野路中行,欲说戒,众多难集,不得和合。”姚秦竺佛念译《出曜经》卷二十七: “村野见苦乐,彼此无所烧,虽值更乐迹,无迹焉有更?”
十三、 书证援引自误本
木落归本 犹言叶落归根。《汉书·翼奉传》“乐行奸邪,辰未主之”颜师古注引三国魏孟康曰: “翼氏《风角》曰‘木落归本,水流归末,故木利在亥,水利在辰,盛衰各得其所,故乐也。”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书证所引《汉书·翼奉传》颜师古注有误。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七“刑德”条云: “翼氏《风角》云‘木落归本,水流归末,故木刑在亥,水刑在辰。(钱大昕自注: 今本《汉书·翼奉传》注两‘刑字皆作‘利,传写之讹也。)”钱校甚是。此处讲阴阳五行与“刑德”之关系,故当作“刑”为是。颜注继前文后,又引孟康曰“翼氏《风角》曰: ‘金刚火彊,各归其乡,故火刑于午,金刑于酉”可证。另《淮南子·天文训》引翼氏《风角》亦作: “木刑在亥,水刑在辰。”因此,书证中两个“利”均当改为“刑”。
材料 ① 可以直接造成成品的东西。宋苏轼《乞降度牒修定州禁军营房状》: “一面置场和买材料烧造砖瓦。”宋李纲《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上》: “正犹大厦之倾,持颠扶危,须一一修葺,而材料鲜少,此所以为尤难也。”如: 不到十年的功夫,山上大家种的树全成材料啦。② 提供著作内容的事物。元张可久《庆东原·次马致远先辈韵》曲: “山容瘦,木叶雕。对西窗尽是诗材料。”鲁迅《且介亭杂文·以眼还眼》: “那些‘朋友们……还会知道《凯撒传》的材料是从布鲁特奇的《英雄传》里取来的。”老舍《我怎样写〈骆驼祥子〉》: “我入了迷似的去搜集材料,把祥子的生活与相貌变换过不知多少次。”③ 指供参考用的资料。《朱子语类》卷十五: “如《大学》中条目,便是材料。圣人教人,将许多材料来修治平此心,令常常光明耳。”毛泽东《〈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 “所以印这个材料,是为了帮助同志们找一个研究问题的方法。”如: 学习材料。④ 比喻适于做某种事情的人才。元秦简夫《东堂老》第一折: “那泼烟花专等你个腌材料,快准备着五千船盐引,十万担茶挑。”清李渔《比目鱼·改生》: “我看他的喉咙身段,倒是做生的材料。”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四章: “请不要派我做南路主将。萝卜掏宝盒,我不是合适材料。”
长条样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例证。如: 在义项①的最后,增加“如: 不到十年的功夫,山上大家种的树全成材料啦”。在义项③下增加了首证《朱子语类》卷十五: “如《大学》中条目,便是材料。圣人教人,将许多材料来修治平此心,令常常光明耳。”在最后加了“如: 学习材料”。
按: 所增加“不到十年的功夫,山上大家种的树全成材料啦”“学习材料”两个现代例,可引现代作品中极多,不必自造。而所增《朱子语类》例引用误本,当校正。诸本《朱子语类》于“将许多材料来修治平此心”之“修治”下均注有“按: ‘修治字疑”。而《四库全书》本宋真德秀《四书集编·大学集编》卷上作“将许多材料来修持此心”,甚是。故引例当改正。
十四、 书证援引自类书
村妻 乡下妻子。唐郑棨《开天传信记》: “玄宗在藩邸时……有书生延帝过其家,其家甚贫,止村妻、一驴而已。”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一般情况下,如书证原文献见在,当直接引原文献,而不是引后代类书间接所引之文字,因为类书往往对原文献有所改动。本条书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唐郑棨《开天传信记》作: “上于藩邸时……适有书生延上过其家,家贫,止于村妻、一驴而已。”而《太平广记》卷四九四“王琚”条引唐郑棨《开天传信记》则作: “玄宗在藩邸时……适有书生延帝过其家,其家甚贫,止村妻、一驴而已。”因此,第一版所引乃《太平广记》中引《开天传信记》文句,不仅未注明引自《太平广记》,又脱一“适”字。故此例当改为: 唐郑棨《开天传信记》: “上于藩邸时……适有书生延上过其家,家贫,止于村妻、一驴而已。”
村部 村落,村庄。唐郑棨《开天传信记》: “玄宗封泰山,回车驾,次上党……故所过村部,必令寻访孤老丧疾之家,加吊恤之,父老欣欣然。”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唐郑棨《开天传信记》作: “上封泰山回,车驾次上党……故所过村部,必令询访孤老丧疾之家,加吊恤之。父老忻忻然,莫不瞻戴,叩乞驻留焉。”而《太平广记》卷二一二“金桥图”条引唐郑棨《开天传信记》则作: “玄宗封泰山,回,车驾次上党……故所过村部,必令询访孤老丧疾之家,加吊恤之。父老欣欣然莫不瞻戴,叩乞驻留焉。”同上例,《汉大》所引乃《太平广记》中引《开天传信记》文句,且将“玄宗封泰山回,车驾次上党”误断为“玄宗封泰山,回车驾,次上党”,又“询访”误作“寻访”,“欣欣然”后脱“莫不瞻戴,叩乞驻留焉”(引文不足)。故《汉大》中例当改为: 唐郑棨《开天传信记》: “上封泰山回,车驾次上党……故所过村部,必令询访孤老丧疾之家,加吊恤之。父老忻忻然,莫不瞻戴,叩乞驻留焉。”
十五、 书证文献不可考
木上座 对木制手杖的戏称。《景德传灯录·杭州佛日和尚》: “佛日禅师见夹山,夹山问: ‘什么人同行?师举拄杖曰: ‘唯有木上座同行耳!”宋苏轼《送竹几与谢秀才》诗: “留我同行木上座,赠君无语竹夫人。”清厉鹗《游摄山栖霞寺留止三宿得诗》之三: “策勋木上座,绝险相提携。”
长条样对第一版进行了修改,在最后加一条清厉鹗的书证。
按: 此条所引《景德传灯录·杭州佛日和尚》中文字不知出于何版本。大正藏《景德传灯录》卷二十“杭州佛日禅师”作: “夹山又问: ‘阇梨与什么人为同行?师曰: ‘木上座。”各藏经本《景德传灯录》莫不如是,而《五灯会元》《五灯全书》等引“佛日和尚”语亦皆如此。因来源不清,故当改为《景德传灯录·杭州佛日和尚》: “夹山又问: ‘阇梨与什么人为同行?师曰: ‘木上座。”同时可在苏轼诗后加一例证: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六“木上座”: “东坡诗‘留我同行木上座,赠君无语竹夫人。按: 慧日至夹山,夹山问: ‘与什么人同行?日云: ‘有个木上座。盖谓拄杖也。”此为南宋例,虽比北宋道原的《景德传灯录》、蘇轼诗略晚,但文中对“木上座”有解释,更为清晰。
十六、 书证属名不恰当
杝2 ① 顺着纹理劈开。《诗·小雅·小弁》: “伐木掎矣,析薪杝矣。”孔传: “伐木者掎其巅,析薪者随其理。”一本作“扦”。② 张大,扩大。汉扬雄《太玄·图》: “天甸其道,地杝其绪。阴阳杂厕,有男有女。”范望注: “甸之言挺也;杝谓施大之也;绪,业也。言天挺立其道于上,地则施大其业于下,阴阳错杂以生万物也。”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伐木者掎其巅,析薪者随其理”乃《诗经》“毛传”之语,而非“孔传”。
杜曲 ① 地名。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樊川、御宿川流经其间。唐大姓杜氏世居于此,故名。唐唐彦谦《长溪秋望》诗: “寒鸦闪闪前山远,杜曲黄昏独自愁。”宋陆游《新寒》诗: “杜曲新愁随断雁,辽阳遗恨入疎砧。”元张可久《折桂令·幽居》曲: “生计无多。陶令琴书,杜曲桑麻。”清钮琇《觚剩·杜曲精舍》: “五陵固多胜概,而杜曲为最。”② 指唐杜牧。卷盦《〈蔽庐丛志〉序》: “语《萧选》《文心》之编,则违戾庸众;吟杜曲、樊南之句,则匿笑僮仆。”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②指唐杜牧”下所引《〈蔽庐丛志〉序》,作者名“卷盦”,不妥。作者乃叶景葵,叶景葵,字揆初,号卷盦。清光绪进士,晚年致力于收集古籍善本。他精于版本鉴别,每得异本,必手自校勘考订。著有《卷盦书跋》(书名可以号署),凡收录其古籍善本题跋200余则,《〈蔽庐丛志〉序》即其中之一。而词典中作者名不宜以号代之。且按惯例,前面还应注明时代。故当改为“清叶景葵《〈蔽庐丛志〉序》”。
十七、 书证文字多讹误
木讷 ① 指人质朴而不善辞令。《论语·子路》: “子曰: 刚毅、木讷,近仁。”何晏集解引王肃曰: “木,质朴;讷,迟钝。”《后汉书·韦彪传》: “宜鉴啬夫捷急之对,深思绛侯木讷之功也。”宋黄庭坚《古意赠郑彦能八音歌》: “木讷赤子心,百巧令人老。”《明史·傅珪传》: “居闲类木讷者。及当大事,毅然执持,人不能夺。”亦泛指质朴,无文饰。唐颜真卿《尚书刑部侍郎赠尚书右仆射孙逖文公集序》: “文胜质,则绣其鞶;质胜文,则野于礼乐而木讷不华。”郭沫若《北伐途次》二一: “我听着他那木讷而低抑的声音……晓得他的内心是虔诚地在替德甫哀悼着的。”② 指木讷的人。唐林滋《木人赋》: “既无丧无得,亦不识不知。迹异草莱,其言也无莠;情同木讷,其行也有枝。”
长条样对第一版进行了修改,仅在义项①下增加了一条现代郭沫若的书证。
按: 其中所引唐颜真卿《尚书刑部侍郎赠尚书右仆射孙逖文公集序》中句,脱落六字,原文当是: “文胜质,则绣其鞶帨而血流飘杵;质胜文,则野于礼乐而木讷不华。”本来上下两句为对文,字数相同,意思相对,非常工整。而第一版编者引文时脱落“帨而血流飘杵”六字,使前后两句不仅字数不同,而且意思亦甚费解。
朱帷 亦作“朱帏”。红色帐幔。汉张衡《南都赋》: “朱帷连网,曜野映云。”晋陶潜《闲情赋》: “褰朱帏而正坐,汎清瑟以自娱。”明康海《折桂令·午坐》曲: “画景长光中玉晷,篆烟微香袅朱帏。”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晋陶潜《闲情赋》之“汎清瑟以自娱”乃“泛清瑟以自欣”之讹。《四库全书》晋陶潜《闲情赋》首阕: “夫何怀逸之令姿,独旷世以秀群。表倾城之艳色,期有德于传闻。佩鸣玉以比洁,齐幽兰以争芬;淡柔情于俗内,负雅志于高云。悲晨曦之易夕,感人生之长勤。同一尽于百年,何欢寡而愁殷。褰朱帏而正坐,泛清瑟以自欣。送纤指之余好,攘皓袖之缤纷。”
其中“群”“闻”“芬”“云”“勤”“殷”“欣”“纷”为韵,上古均属“文”部阳声韵,若作“泛清瑟以自娱”,“娱”上古为“鱼”部阴声韵,则失韵矣。
朱橘 橘子。橘成熟后常呈红色,故称。晋傅玄《橘赋》: “诗人睹王雎而咏后妃之德,屈平见朱橘而申直臣之志。”晋张协《都蔗赋》: “清滋津于紫梨,流液丰于朱橘。”南朝梁元帝《玄览赋》: “三色黄甘,千户朱橘,桃荫井而成蹊,萍浮江而泛实。”清江湜《重入闽中至江山县述怀》诗: “隔岸野人舍,墙头粲朱橘。”
长条样对第一版做了修改,增加了清江湜《重入闽中至江山县述怀》诗一条书证。
按: 所引共四条书证,其中两条有误。核检《全晋文》卷八五、《太平御览》卷九七四“果部”,《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卷一一三“甘蔗”条,所引晋张协《都蔗赋》中“清滋津于紫梨”皆作“清津滋于紫梨”。故第一版所引例中“滋津”两字误倒。从上下两句的对仗原则而言,“清津”对“流液”,为名词相对;“滋”对“丰”,为动词相对。当据改。
又,核检《四库全书》本、《渊鉴类函》本、《艺文类聚》本,所引梁元帝《玄览赋》“三色黄甘”皆作“三巴黄甘”,当作“三巴黄甘”是。“三巴”,古地名。巴郡、巴东、巴西的合称。相当今四川、嘉陵江和綦江流域以东的大部地区。晋常璩《华阳国志·巴志》: “建安六年,魚复、蹇允、白璋争巴名,璋乃改永宁为巴郡,以固陵为巴东,徙羲为巴西太守,是为三巴。”“三巴”以盛产“黄甘”著称,晋张载失题诗有“三巴黄甘,瓜州素奈”句。
朱芾 红色蔽膝。古代礼服上的一种装饰物,缝于长衣之前。《诗·小雅·采芑》: “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玱葱珩。”又《斯干》: “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郑玄笺: “芾者,天子纯朱,诸侯黄朱。室家,一家之内,宣王所生之子,或其诸侯,或其天子,皆将佩朱芾煌煌然。”《晋书·简文三子传论》: “瑶枝琼萼,随锋镝而消亡;朱芾绿车,与波尘而殄瘁。”明陆采《怀香记·奉诏班师》: “彤庭纳礼诚丕赫,宜家庆朱芾。”
长条样对第一版做了修改,增加了《诗·小雅·采芑》及《晋书·简文三子传论》两条书证。
按: 第一版所引《诗·小雅·斯干》郑玄笺文,有两处讹误,长条样未能校出。核检《十三经注疏》本、《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及《皇清经解续编》卷四百五清宋翔凤《小尔雅训纂·广诂》所引郑笺文,“或其诸侯,或其天子”均作“或且诸侯,或且天子”,“或且”者“或者”也。故“其”乃“且”之形讹,当据改。
朱杖 红色的木杖。《墨子·明鬼下》: “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殪之车上。”《北堂书钞》卷一三三引晋应贞《朱杖铭并序》: “朱杖者,其初盖谯郡诸德声之有也。其木青,丰端而劲甚。”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核检《四库全书》本、《渊鉴类函》本及《全晋文》所引《北堂书钞》晋应贞《朱杖铭并序》均作: “朱杖者,其物盖谯郡诸德声之有也。其木青,丰端而劲甚。”故“初”乃“物”之误,当据改。
朱儒 ① 身材特别矮小的人。《左传·襄公四年》: “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杜预注: “臧纥短小,故曰朱儒。”《淮南子·说山》: “朱儒问天高于修人,修人曰: ‘不知。曰: ‘子虽不知,犹近之于我。故凡问事必于近者。”宋王安石《上执政书》: “盖闻古者至治之世,自瞽蒙、昏瞶、朱儒、蘧蒢、戚施之人,上所以使之,皆各尽其材。”清黄遵宪《新加坡杂诗》之五: “人奴甘十等,只愿朱儒饱。”② 古代权贵好以朱儒为倡优取乐,故亦指朱儒中之充任优伶、乐师者。《汉书·徐乐传》: “〔陛下〕淫从恣之观,极驰骋之乐自若。金石丝竹之声不绝于耳,帷幄之私俳优朱儒之笑不乏于前,而天下无宿忧。”③ 借指未成年的人。……④ 蹲跪在梁上短柱上的小木人。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此条所引书证,多有讹误。
(1) 首先核检《王文公文集》卷二,《上执政书》“自瞽蒙、昏瞶、朱儒、蘧蒢、戚施之人”中的“昏瞶”作“昏聩”,极是。《广韵·未韵》: “瞶,目疾。”“瞶”乃“眼瞎”“眼病”之义。《说文·耳部》: “聩,聋也。”“聩”乃“耳聋”之义。王安石《上执政书》中的“瞽蒙”乃指“盲人(视力不好)”“昏聩”当指“聋人(听力不好)”,故字应作“昏聩”。而《汉大》第一版: “瞽蒙”条下,释义为“盲人”,书证为宋王安石《上执政书》: “盖闻古者至治之世,自瞽蒙、昏聩、朱儒、蘧蒢、戚施之人,上所以使之,皆各尽其才。”字作“昏聩”不误。而“昏聩”条下,释义为“眼花耳聋。形容神志昏乱”,书证亦引宋王安石《上执政书》: “非独以此也,某又不幸,今兹天被之疾,好学而苦眩,稍加以忧思,则往往昏聩不知所为。”字亦作“昏聩”不误。然释义“眼昏耳聋。形容神志昏乱”则不妥,如此作释,与前之“瞽蒙”犯复矣。此句中的“昏聩”当指“聋人”而言。另外该书证中最后一句“皆各尽其材”之“材”乃“才”之误。
(2) 书证《汉书·徐乐传》: “〔陛下〕淫从恣之观,极驰骋之乐自若。金石丝竹之声不绝于耳,帷幄之私俳优朱儒之笑不乏于前,而天下无宿忧。”之断句有误,“极驰骋之乐”后当点断,作: “〔陛下〕淫从恣之观,极驰骋之乐,自若。金石丝竹之声不绝于耳,帷幄之私俳优朱儒之笑不乏于前,而天下无宿忧。”因为“自若”下有颜注“师古曰: ‘自若者,言如其常,无所废损也。”故当独立成读。另外此句更早见于《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作: “陛下逐走兽,射蜚鸟,弘游燕之囿,淫纵恣之观,极驰骋之乐,自若也。金石丝竹之声不绝于耳,帷帐之私俳优侏儒之笑不乏于前,而天下无宿忧。”“自若”后多一语气词“也”字,更能证明“自若也”当为一读。严格地讲,书证应该选择《史记》,而不是《汉书》,因为《汉书》中此句即源于《史记》。
杜茝 香草名。《淮南子·人间训》: “申菽、杜茝,美人之所怀服也。”高诱注: “皆香草。”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淮南子》原文作“申茮、杜茝,美人之所怀服也。”“茮(jiāo)”乃“椒”之古字。《玉篇·艹部》: “茮,子消切,莍也。与椒同。”申茮(申椒): 香木名。即大椒。《楚辞·离骚》: “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王逸注: “申,重也。椒,香木也。”而“菽(shū)”乃古代豆类的总称。故书证中“菽”当改为“茮”。
朱颜子 谓年轻人。唐李白《对酒》诗: “昨日朱颜子,今日白发催。”元无名氏《蓝采和》第三折: “你这火奶腥未落朱颜子,缠定那十二初分蓝采和,养性无那。”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四库全书》本《李太白文集》卷二十、《乐府诗集》卷二七所引李白《对酒》诗,均作“昨来朱颜子,今日白发催”,当作“昨来”是。根据律诗韵律,此句当为“仄平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如果是“昨日”对“今日”,那就成了“仄仄”对“平仄”了。而“昨来”对“今日”,才是“仄平”对“平仄”。
本流 水的干流。① 比喻本钱。唐韦绚《刘宾客嘉话录》: “某所居安邑里巷口有鬻饼者,过户,未尝不闻讴歌。一旦召与语,贫窘可怜,因与万钱,令多其本……后过其户,则寂然不闻謳歌声,谓其逝矣。及召乃至,谓曰: ‘尔何辍歌之遽乎?曰: ‘本流既大,心计转粗,不暇唱《渭城》矣。”② 比喻事物发展的主要方向。朱自清《中国歌谣·歌谣的起源与发展》: “《诗经》《玉台新咏》《乐府诗集》所录才是歌谣的本流,那是抒情的。”
长条样对仅对第一版的义项做了合并,对标点符号做了规范。
按: 第一版、长条样同引唐韦绚《刘宾客嘉话录》书证,但均未核原文,故脱漏较多。
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所收之《刘宾客嘉话录》,原文如下:
某所居安邑里巷口有鬻饼者,早过户,未尝不闻讴歌而当垆,兴甚早。一旦,召与之语,贫窘可怜,因与万钱,令多其本,日取饼以偿之。欣然持镪而去。后过其户,则寂然不闻讴歌之声,谓其逝矣。及呼乃至,谓曰: “尔何辍歌之遽乎?”曰: “本流既大,心计转粗,不暇唱《渭城》矣。”
原文中除“日取饼以偿之。欣然持镪而去”编者以省略号表示省略外,其他脱落、错误处达四处之多,均当是正。加之,“本流”比喻本钱,此义不太常见,故最好不用孤证,应增加例证。如清金埴《不下带编》卷二: “申相归邻门,买邻庐以高去其户。独一业篦者坚拒之。或以官价之说进,公曰: ‘无庸,势岂压乡人耶?且弛三载,彼自索直耳。吾姑竣之。乃取其篦置几案间以理发,向客则称其适用。于是士大夫竞市之,此风遂一煽。而其本流既大,湫隘难居,不三载踵门求沽矣。”
“本流”条“水的干流”下当引书证。如: 《徐霞客游记·粤西游》: “饭后,由桥北溯灵渠北岸东行,已折而稍北渡大溪,则湘水之本流也。”《上古秘史》第一一六回: “从西面来是沧浪之水,就是汉水的本流。”因为这是“本流”的本义,然后才引申出义项①、②两个比喻义。
另外,“②比喻事物发展的主要方向”这一释义也不妥当。因为所引书证: 朱自清《中国歌谣·歌谣的起源与发展》: “《诗经》《玉台新咏》《乐府诗集》所录才是歌谣的本流,那是抒情的。”此中的“本流”乃“比喻事物的源头、主流”之义,并非指“诗歌发展的主要方向”。我们还可以看更早的例证: 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卷四: “详其初始非不有由,既涉远年故附此末。冀后博识脱睹本流,希还收正以为有据。”此中“本流”亦为“比喻事物的源头、主流”之义。
十八、 首证时代太滞后
杖威 谓凭恃威权。《南史·循吏传序》: “永明继运,垂心政术,杖威善断,犹多漏网,长吏犯法,封刃行诛。”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杖威”一词,以唐代所撰《南史》为首证,太嫌滞后,且为孤证。其实最早见于汉陆贾《新语·怀虑》: “尚权杖威,有万人之力,怀兼人之强,不能存立子纠。”后代文献中多见,《宋书·吴喜传》: “历观有天下,御亿兆,杖威齐众,何代不然。”又《南齐书·良政传序》: “永明断运,垂心治术。杖威善断,犹多漏纲,长吏犯法,封刃行诛。郡县居职,以三周为小满。”而《南史》例辑自《南齐书》,比《南齐书》晚了260多年,更比陆贾《新语》晚了近800年。
杖头 ① 手杖的顶端。宋陆游《对酒戏作》诗: “杖头高挂百青铜,小立旗亭满袖风。”② “杖头钱”的省称。指买酒钱。五代李瀚《蒙求》诗: “阮宣杖头,毕卓瓮下。”明许自昌《水浒记·谋成》: “不要说劫将来可以肥家,就是供我们酒赀,亦是好的。我每苦杖头告乏,取供潦倒。”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丐仙》: “高曰: ‘……且君杖头空虚,亦不敢烦作东道主。陈固邀之曰: ‘杯酒耳,亦无所费。”③ 泛指少量的钱。清捧花生《画舫馀谈》卷一: “无业游民,略熟《西游记》,即挟渔鼓,诣诸姬家,探其睡罢浴后,演说一二回,藉消清倦。所给不过杖头,已足为伊糊口。”参见“杖头钱”。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义项①的首证却仍是宋陆游诗。其实“杖头(‘手杖的顶端义)”在佛教文献中不下千余例,首证可大大提前。如东晋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一: “若道路行时,得系漉水囊杖头,手捉而行,不听着肩上。”后秦佛陀耶舍译《四分僧戒本》卷一: “不得络囊盛钵,贯杖头,置肩上行,应当学。”南朝梁慧皎撰《高僧传》卷十: “(释保志)发长数寸,常跣行街巷,执一锡杖。杖头挂剪刀及镜,或挂一两匹帛。”唐道宣撰《续高僧传》卷二十五: “在寺解斋,将笃坩就厨请粥三升,仍挂杖头入众。以杖打僧頭,从上至下,人别一击,日日如是。”
村獠 粗笨的人。宋刘克庄《水龙吟·癸丑生日》词: “吟歇后诗,说无生话,热瞒村獠。”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村獠”一词,以宋刘克庄词为首证,太嫌滞后。其实较早见于《南齐书·陈显达传》: “益部山险,多不宾服。大度村獠,前后刺史不能制,显达遣使责其租赕。”此例不仅能够提前首证年代,且可补孤证之不足。
村驿 古代乡村驿站。宋翁卷《送徐评事赴省试》诗: “马寒村驿暮,灯暖帝城春。”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村驿”一词,以宋翁卷诗为首证,太嫌滞后。其实较早见于《周书·静帝纪》: “是月,豫州、荆州、襄州三总管内诸蛮,各率种落反,焚烧村驿,攻乱郡县。”其后文献中多见,如明陈耀文《天中记》卷五四: “江同祖过郢州京山,晚抵村驿。驿人言: ‘鹿在前结寨。即出观之,弥望可数里,巨鹿无数,四环成围。”
本初 原初;原始。常指古代淳朴之风。宋司马光《稷下赋》: “诚能拨去浮末,敦明本初,修先王之典礼,践大圣之规模,德彼品物,威加海隅。”清魏源《偶然吟为和师感兴诗而作》之七: “去国日以远,本初日以还。”
长条样同第一版,未做修改。
按: “本初”一词出现很早,本义乃“原初;原始”,然在本义下没有提供书证,仅在“常指古代淳朴之风”下引宋、清各一例。如此处理或使人误以为此词宋代才出现。故当补出本义之书证。当改为: 本初 原初;初始。后汉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昙无竭菩萨品》: “菩萨有本初发意: 世世行作功德,世世教授,世世问佛事。”西晋聂承远译《超日明三昧经》卷二: “譬如水原,本初清净无有垢浊。所以者何?水适定住则清如故。”《乐府杂录·离别难》: “天后朝有士人陷冤狱,没家族,其妻配入掖庭。本初善吹觱篥,乃撰此曲以寄哀情。”亦常指古代淳朴之风。宋司马光《稷下赋》: “诚能拨去浮末,敦明本初,修先王之典礼,践大圣之规模,德彼品物,威加海隅。”清魏源《偶然吟为和师感兴诗而作》之七: “去国日以远,本初日以还。”
此类情况,《汉大》长条样中举不胜举。前列各类中也仅略举数例加以说明。为节约篇幅,就此打住。
附 注
[1]修订长条样指《汉大》第二版修订过程中出版社交给分册主编审阅的修订稿原稿,在第一版基础上略做修改。
参考文献
1. 董志翘.漫议21世纪中古、近代汉语词汇研究.∥商务印书馆编辑部编.21世纪的中国语言学〔一〕.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4.
2.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2册).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9.
(北京语言大学文献语言学研究所,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 北京 100083)
(责任编辑 刘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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