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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绯色是少年

向来绯色是少年

子非

陶小思是高二那年开始发胖的。

从前的陶小思一直是班里最亮眼的人物,多才多艺,品学兼优。或许是上天见不得她如此得意。于是某一天,当她再也塞不进校服长裤,她的冬天终于降临了。

那会儿陶小思还是校文艺部的骨干,天生一副好嗓子,再加上那清秀的眉眼、娇蛮不娇气的性格,更是博得了无数追捧者。每逢文艺汇演总少不了她娉婷的身影。

只是当小天使变成了胖烧鹅,从前的一切欢喜便就真正成了笑话。

9月末的诗歌朗诵晚会,老师依照惯例让陶小思主持,她如往常般备好台本,去后台换衣服时好巧不巧地听见了几个男生的议论:天啊,这就是你们二年级的“级花”?确定不是饥不择食吗?瞧那胳膊,也太肥腻腻了吧……

什么叫如坠冰窖陶小思不懂。只是那一刻她确切地听见了心弦彻底裂开的声音。那晚她什么也没说,强忍着眼泪上台主持完所有节目,结束的时候一个人躲在学校小花园掉眼泪。

林越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穿着白衬衣的俊秀少年,有着风靡校园的眉眼。他给陶小思递来了手帕,然后说:“我知道你哦,你今晚的主持很棒!”

月白风清,午夜的校园依稀还能听见虫鸣吟唱的声音。那浅浅的天籁,多少年后也还是很好听,多少年后陶小思也还是忘不了。

大概喜欢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自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那时陶小思的体重成功越过了班里有名的大胖。而在残酷的现实里,有些人从前喜欢你的时候有多么美好,讨厌你的时候就有多么恶劣。

胖,似乎就是青春期里的原罪,白月光变成了饭粒,朱砂痣成了蚊子血。

陶小思,胖小思,从前的聪敏、机智、优异都被体重风化成了尘埃。陶小思并不明白为什么她变胖了变丑了,世界都不一样了,好像怎么做都是错。课堂上回答问题,大家盯着她的体型看;课间广播体操,大家盯着她的体型看;去食堂吃饭,大家也还是盯着她的体型看。就连曾经隐约对她表达过好感的男生在班里做“你来比画我来猜”的游戏时,也开起了她的玩笑:陶小思是胖墩。

谜题揭晓的那一刻全班哄堂大笑,连老师都捂住了嘴。

陶小思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习比从前更刻苦,于是每一次校考的成绩也更突出了。可无论大小竞赛她拿再多的奖,两个字:没用。胖子,胖子,在大家眼里,她不是全校第一的陶小思,她只是一个胖子。很胖很胖的胖子。

她私下偷偷哭过很多次。最狼狈的时候,她又遇见了学长林越。他的笑容依然很灿烂,然后他说他还记得她,学校唱歌最好听的女孩,虽然自从她发胖了,便再也没有在晚会中献唱过……

就像是风中摇曳的蒲公英终于找到了归路。林越身上有一种温暖的味道,写在青春期最最灰暗最最伤悲的岁月里。

她开始学会在人群中多看那個人一眼。

她知道林越最喜欢穿白衬衣,她知道林越弹钢琴的时候很帅,她知道林越喜欢李斯特喜欢布伦德尔,她还知道学校里有很多很多人喜欢他。

而她,是最卑微的一个。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内心总是更脆弱。那些嘲笑让她觉得更加不堪,更加自卑,就连后来有人给她递情书,她自己都在怀疑那个人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是要故意取笑她,还是想要和她套近乎,有求于她?

毕竟她唯一拿得出手的只剩下成绩了。

从前的自信变成了极度惶恐与不安,时间久了就从自我怀疑过渡成了自我厌恶。那种发自内心的自卑和痛苦,贯穿每一个日子。世界是灰黑的框架,唯一的色彩,只能是林越的那一抹微笑。

只是,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迷途漫漫,没有归途。

她越发留意他的一举一动,可明明很喜欢很喜欢,却要装作不在意,胖子陶小思根本连说喜欢的勇气都没有。

那会儿学校里刚好流行交笔友,邻班一个女生托自己姐姐的福认识了林越,于是每周一封信羡煞了无数人。陶小思也偷偷加入了其中。

后来,她开始旁敲侧击关于林越的小事,也开始在每个课间跟在好友身后,站在四楼斜斜望着那条石子路。有时林越看见她们会抬头微笑,陶小思面色不改,校服口袋里的手却攥得紧紧的,手心都是汗。

终于,她鼓足了勇气替好友送信。

逆流而上。赌上一颗诚惶诚恐的心,夹杂了一封她写写画画涂抹了无数次的信。

她第一次和他隔得那么近,抬眼说话的时候心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可他似乎忘了她。是啊,这样灰头土脸,又胖又丑的她,拿什么让他记挂?

她下定决心减肥。然而,学校公告栏一封红字标识的信却让她彻头彻尾地成了一个笑话。那是她写给林越的,此刻正“光荣”地躺在玻璃橱窗里,躺在全校人的议论里。

流落在青春岁月的爱恋,就这样狼狈地画上了句号。

所幸她当时许是太紧张了,忘了署名,于是当周边同学都在叫嚣着那个不要脸的暗恋者,她也是鼓足千劲怒骂的那一个。

然而她从没想过林越会来找她。

他是来道歉的。林越的笑依然那样好看,连皱起来的眉眼都比目光炫目。彼时夕阳晚照,红霞落了满地,他带着她走进了那家她无数次躲在玻璃窗外遥望的小店。

曾经她羡慕地望着与他相对而坐的女孩,而现在他就在她眼前。明明很讨厌这样没由来就妥协的自己,只是心里早就已大败。

林越说那天他早认出了她,只是当他想要叫住她的时候她就跑了,而那封信便也就那样丢了。

意外,总是意外。

可是陶小思就在那样的微笑中治愈了。喜欢总是无可救药的。

她和他顺理成章地结成了私下的友谊。有时陶小思会想,她就是那样一个卑劣的人,利用他的隗疚,自私地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时陶小思也会想,林越是不是出于同情才高看她一眼的呢?又或者,他对她是有一丝丝喜欢的。可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的脸,她又觉得这世上并没有如果。

只是谁人没有得到一切的渴望,谁人没有天真烂漫的念想。所谓的爱本来就像个梦,无法逃避的是喜欢,无法逃避的是自我。

时间久了。学校里似乎默认了林越身边的胖女孩,但没有人会认为他喜欢她,从一开始就与陶小思的想象有出入,以至于当她从好友口中知道林越有喜欢的人之后连微笑都凝固了。

那天,林越在广播台高调告白。漫天焰火,好不绚烂。月光下安静地拉着小提琴的少年。帕尔曼的曲子,浪漫缠绵。陶小思站在人群中看着侧着脸带着三分笑意的少年,有她从未见过的璀璨目光。围观的人群隔了一层又一层。全世界都在笑,悲伤只留给了她一个人。

后来的日子一成不变,浩瀚星空,没有了一起看星星的人,整个世界都暗了下来。

毕业晚会的时候,林越终于来找她了。不出意外,闻讯而来的女生对她一阵拷问:你居然真的认识林越?天啊!

说来说去的旧话题,听厌了的嘲笑,可当她满心欢喜地等来了自习结束,却在后街小店看见了一群人。

林越在叫她的名字。他笑了,还是那样好看,可陶小思的眼睛早就模糊了。此时此刻的云,映衬着孤单的少女。陶小思看着那个叫南笙的女孩精致的眉眼,陶小思看见她拉着林越的右手。他们站在一起的样子无懈可击。

白天鹅与胖烧鹅,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只是那时谁都忘了陶小思曾经也是一只骄傲的天鹅,连她自己都忘了。

“林越,我喜欢你。”

她当然不能那样说,那是永远无法开口的咒语。那时,她只能局促地扯着肥大的运动裤,在一群人意味深长的注视中落荒而逃。

她忘了告别,忘了彻夜难眠时想好的无数话语。她藏在书包里的玻璃罐,也遗落在了那一年的夏天。334颗星星,代表她遇见林越的334天。可惜口袋太浅,心太渺小,自卑让她无处遁形,只好逃离,只好忘却。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一年,胖小思成了笑料,那一年,她也終于在无尽的嘲笑中去了另一个城市。

后来她变瘦了,后来又有了很多人喜欢她。那些她羡慕了好久好久的,以前得不到的,现在却不想要了。

再后来,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一所非常不错的大学。

陶小思一改当年的孤僻和骄傲,对每一个人欢笑以对。

时间带走了过往,生活开启了新的篇章,可是当相熟的女生见她收到无数情书时玩笑道:你要是再瘦一些,肯定能打败表演系的女生当校花的。

那时她嘴角的笑终于僵住了,她想起了年少时狼狈不堪的自己,想起了一身白衬衣的少年说,这样圆圆的才可爱,你看天使都是胖嘟嘟的。

他的戏言。她信了。

她在心里默念:可是你看林越,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到底只能是玩笑。

陶小思在那一年的元旦文艺汇演上遇见了当初同校的男孩,他说林越后来打听过她,他还说林越似乎一直想要找到她。

可是那时她只是一笑而过。

他不知道的是她喜欢了他很多年,他不知道的是那年他离开之后学校里的人都在嘲讽她的痴心妄想,他更不知道的是那年她装作睡着了,他说的那句话她其实听见了。

向来绯色是少年,我有相思未敢言。

或许每个人心底都有一个值得拿此生的时光来珍藏的人,可惜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相遇,注定了错过。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喜欢留在了自卑与阴暗里。

他站在过去的一旁,她孤立在遥远的未来。

陶小思将林越的联系方式放在了当初的玻璃罐子里,埋在了那个春日,埋在了那个阳光灿烂的三月天。

那些随着时光流逝的我们,安于回忆的一角。只是,在每一个寂静的夜晚,故事还在风中吟唱一青涩的年纪里,白衬衣的少年,温暖笑容,永不离散。

青春这般,唯剩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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