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主人
中國古代中原王朝为了抵御北方民族的入侵,修建了逶迤磅礴的长城,以作为重要的军事防御工程。鲜为人知的是,在中国南方的湖南省境内,也有一处绵延数百里的防御性质的长城——苗疆边墙(又称南方长城)。
这座边墙的位置,正是古时汉地和苗疆的分割线,对于研究南方民族历史有着无法估量的价值。苗疆长城宏伟程度虽不及北方长城,但由于南方复杂的地形会对基础建设构成巨大挑战,因此也堪称是一道南方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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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在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出现的苗民,仅仅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民族概念。直到明代以来,“苗”在汉人眼中才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汉人有意识地根据苗民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将其族类划分为几十支系。
当然,对古代汉人来说,“生苗”“熟苗”的划分方式更为方便。这一般是以接受中央王朝教化程度为标准进行区分的——已经编户齐民、缴纳贡赋的,往往被称作“熟苗”,反之,则以“生苗”冠称,简单粗暴。
随着古代中央王朝对苗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苗疆也从一个较为含糊的地理概念,演变为国家与社会对苗民聚居地的泛称,具有了更深层次的政治意涵。反映在史书上,就是“湖南苗疆东、南、北三面周围七百余里,环列苗人二千余寨”。
苗疆,按照统治类型大致可分为流官统治、土司统治和生界三类。第一类,由朝廷直接任命流官进行直接统治;第二类则是朝廷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委任土司,借由世袭土司在地方的威望和实力进行统治;第三类生界,就属于中央王朝和地方土司都未能深入影响的“化外之地”,完全由地方苗民所占据、控制。
元明两代的政策多有延续性,为了深入控制西南地区,中央大举修建驿路,而苗疆就恰好位于从湖广通往云南、贵州的驿站路线之上。除此以外,以都司卫所的军管型政区为依托,在沿途更是修建了一系列的屯堡据点进行护卫。能否打通苗疆走廊咽喉,保障从湖广通往云南交通的畅通,事关西南经略的成败。
然而西南地区的苗民,由于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有别于汉人,又向来桀骜不驯,因此叛服无常。根据相关史料,仅在明代,朝廷对苗疆用兵多达数十余次,却始终未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苗患”。
既然难以解决,那就只能把他们围起来了。这就是南方长城的修筑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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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初修筑的边墙,是以军堡的形式存在。
宣德五年(1430年),贵州铜仁、湖南湘西相继爆发动乱,明将萧授率先在自己所辖防区修筑二十四座军堡,包围其地并分兵戍守。这类军事戍堡,除起到防守作用外,还有收集情报之功效,同时也肩负着“教化招抚”的使命,标志着朝廷的统治力量已初步进入苗疆腹地。
然而好景不长,到正德、嘉靖年间,湘黔边的苗疆再次出现了大规模的叛乱,而朝廷也多次派遣大批军队进山征剿。此后明军改制,在西南改设十三处哨所,以收缩防御。同时,嘉靖帝也决定将苗疆委任给地方少数民族出身的永顺、保靖二土司代管,以减轻朝廷负担。
而那十三处哨所,同样借助了地方土司的土兵力量进行防守,不久后又增设了七营三哨,总计共二十三哨,初步形成了一个针对苗疆的弧形防线。
1615年,时任辰沅兵备参政的蔡复一,以“营哨罗布,苗路崎岖,难以阻遏窥观”为由,请求朝廷拨款,沿着原来的二十三处哨所,从铜仁至保靖,修建了一条绵延三百余里的边墙。
这条边墙最终于天启年间完工,只可惜在明清之际的西南战乱中,早期长城逐渐被废弃。近代学者在当地进行调查时发现,明代的边墙并不完全倚仗地形来修建,反而是由于汉人屯垦移殖的深入,影响了边墙的修建路线,而这条边墙直至清代,仍被政府视作汉苗之间的界线。
随着明末清初边墙的废弃,汉苗人民的往来也逐渐增多,不少苗人开始迁移到汉地定居。尽管如此,苗民叛乱仍然此起彼伏,清朝时,朝廷内部也再度出现了倡议修复明代边墙的声音,但都因为工程量大、财力有限,未能实施。
另外,清代也更愿意采用软性控制的手段,将苗民编户入籍,同时设立义学,试图通过教化的手段来使苗民“移风易俗”。此后,越来越多的生苗开始归附朝廷,并与传统的土司形成竞争,清朝反而不那么需要城墙保护边境了。
只是苗民的加入也未必全是好处。苗汉的人地矛盾随着苗人增长急剧升级,最终在乾隆六十年(1795年)爆发了清代最大规模的苗民起义。这场苗民起义以贵州松桃厅为起爆点,迅速遍及了整个苗疆,直到嘉庆十一年(1806年)才被清政府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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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苗民起义的规模,让清廷再次意识到了修建苗疆边墙的重要性。
傅鼐常年在西南任官,根据自己为官经验,摸索出了一套适用于当时苗疆的屯防政策。在其本人的主持下,新一轮的苗疆长城建设工程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新一代边墙长达一百一十余里,沿线各类汛堡、碉楼、哨台、炮台、屯卡等加起来接近一千二百个,平均每两百米就有一个碉楼或汛堡。与此同时,傅鼐还大力开展屯田工作,前后开垦了十二万亩耕地。
软性剿抚也在进行,苗民减负的政策逐步落实,最宽松的时候,苗民完全无须纳粮、当差。此外,蚕桑养殖业、纺织业的推广,以及茶叶等经济作物、玉米等高产杂粮作物的引进,改变了苗疆的农业经济结构,不但解决了苗民的口粮问题,还使得不少原本贫穷的苗民借此变得富裕起来。
因此此时边墙的功能主要侧重于“治苗”,而非明代边墙的“防苗”,而且汉苗之间的贸易往来也没有因为边墙的阻隔而有所荒废。
与北方长城内外的汉蒙交易类似,清廷以边墙为中心,设置了多个“墟场”,允许汉苗贸易。在官吏监督之下的边墙贸易,也减少了无良奸商对淳朴苗民的欺诈,缓和了汉苗矛盾,同时促进了苗疆的社会经济发展,给苗疆边墙在民国时遭到第二次废弃提供了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苗民的风俗习惯,朝廷在苗疆还保留了“苗族习惯法”,专门制定了适用于苗民之间的法律——《苗例》,也就是苗地自治的基本法。而中央彰显主权的象征,则是保留《苗例》的最高解释权,即特殊情况下也能用其他法律来处理涉苗案件,这对于清代西南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鉴于苗疆屯政中屯租带来的重大经济利益,民国以来的湖南军阀对湘西屯政控制权的争夺也颇为重视。20世纪30年代,湖南军阀何键和陈渠珍之间围绕屯政的控制权,更是引发了1936年的“革屯”请愿。
而在屯租最严重的地区,更是酿成了1937年的武装革屯起义。这批起义苗民,除了请求“革屯”外,还同时举起了抗日救国的大旗,成立了“湘西苗民抗日革屯军”,提出了改善苗民生活、耕者有其田等思想主张。
在军阀何键被调离湖南,军人张治中主湘后,双方通过和平谈判,正式废除了苗疆屯政,并由国民革命军收编地方武装,再统一组织前往抗日前线。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行之有效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进,阻碍交流的边墙再无必要重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原本作为区域性防御体系的南方长城,则变成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旅游资源,即将冲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湘西历史传统的一张魅力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