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冬冬 薛海涛 于振波
摘 要:国内空气污染问题仍较为严重,与当下煤为主体的能源体系现状息息相关。燃煤电厂具有煤耗量巨大、污染物排放总量高的特点,应作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要管理对象。该文针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具体要求、改造要点等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推广超低排放的对策建议,力求促进绿色煤电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燃煤电厂 超低排放 改造
中图分类号:X7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02(a)-0028-02
1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要点
1.1 系统可行性分析
与其他国家相比,国内燃煤电厂节能改造、超低排放改造要求较为严格。为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必须保证管理技术、硬件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均达到最优化,同时考虑到节能、减排两方面要求,必须加强煤质方面的控制。整体管理必须保证思想统一、高度重视。结合国内成功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电厂状况进行分析,超低排放的稳定性较难控制。相关调研报告内容表明:国内相关机构随机挑选12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进行检测,从上述燃煤电厂选择了15个排放口,最终排放结果超标概率较大。即“验收达标、运行超标”状况较为严重。从上述数据分析可发现,稳定化的超低排放具有较高难度,燃煤电厂是否可满足国家政策规定获取环保电价资格也有待考究。因此,燃煤电厂的企业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必须理解这一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共同参与到改造方案编制工作中去,及时进行各个工作环节的评估管理,选择经验丰富的环保设备改造企业。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中,必须考虑地理位置、煤质因素、锅炉特殊性等方面的影响,加强调研取证、论证分析等工作的控制,及时进行合理设计和优化,选择经济、合理的改造方案。保证后续方案执行后,可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环保的效果,避免急功近利等状况的发生。
1.2 完善技术评估准备工作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要求是时代发展必然趋势,是国家结合雾霾天气提出的具体整改方案措施,因此,必须充分了解超低排放工作体系的具体指标,这对后续设计方案的制定、技术路线的确定、设备型号的选择、验收管理等环节均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是保证精细化管理的必要举措。结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燃煤电厂企业的评价指标需考虑下述几点:环境影响效果、能耗高低、技术性能、投资金额、设备运行效果等。其中环境影响效果包括:需考虑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环境质量影响,换言之是污染物减排的边际环境效益,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投运率、排放量、消减量、危险废弃物增加比例等。
1.3 科学选择技术路线
首先,充分地了解超低排放要求,包括技术规范、政策体系等,如排放标准、完成日期、配套监测设备体系、采样规范要求、环保验收标准和监测条件等。其次,相关人员要了解烟气净化设施的状况和特点,并及时进行分析,结合现存差距进行改造。针对超低排放要求所带来的改造难度,及时进行相关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结合常规、非常规污染物风险进行处理;设计方案中要留有设计余量,加强节能因素的分析,保证环保改造的系统性、完整性。燃煤发电机组作为一个综合化系统,环保设备一般需与锅炉烟风部分进行串联,一旦某个环保设备出现纰漏,极易对整个系统产生负面作用。考虑到各个环保工程并非属于一家公司进行管理,必须及时进行沟通,避免工程错误、重复改造等问题的发生。
1.4 积极落实精细化管理
环保设备设施的采购中,必须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果,避免后续维修频率过高等带来的经济损失。相关人员要进行现场跟踪服务,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必要时可将总体质量要求进行若干部分的划分,以期提高过程控制效果,确保项目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参照《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前现场核查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保证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监测等满足相关要求。
后续设备运行调试中,企业必须及时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控制,一般设备连续稳定运行满30日后,需由省级监控中心进行检查,开展CEMS现场技术检测。省监控中心在进行技术检查中,必须严格参照“超低排放改造环保验收及检测方案”执行,并由监控中心人员现场进行核查报告的确认。
对燃煤电厂而言,必须根据具体流程进行监测机构的选择、委托,及时验收并监测机组超低排放状况。对监测机构而言,接收委托后需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测、资料审核,对符合现场技术条件要求的企业按期组织监测处理。
环保设施通过验收后,要加强后续监管维护,将环保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融入到企业指标考核体系中。一旦环保设备出现缺陷问题,需将其当作主设备缺陷问题进行处理。加强第三方运营机构监管工作的配合,及时开展机械能风险预计分析,针对煤质突变、设备故障等引发的不达标状况做好预控管理。
2 燃煤电厂推广超低排放的對策建议
2.1 及时总结示范工程经验,规范超低排放技术发展
结合国内各区域地形特点、环境状况、经济条件、污染状况等开展分析,采用差别化的技术路线,保证燃机排放要求等符合企业发展状况。综合经济效果、环境效益、测试评估费用等进行评估,根据锅炉型号、煤质特点等优化操作路线。从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环境质量要求等进行燃煤电厂未来排放状况的预测。如烟气污染控制地区的电厂,必须遵循“经济、技术、安全、稳定”要求,并及时进行跟踪评价,推动相关改造技术的发展。
2.2 合理运用经济奖惩措施,保障超低排放设施运行
当燃煤电厂符合排放标准时,相关机构需及时给与奖励,如发电计划小时数的调整、电价补贴政策等。借助“排污费分级”“基于污染物实际排放状况的‘基础+浮动电价”政策等来促进超低排放政策的推广。针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的状况,必须给予相应的罚款,可借鉴脱硫设备设施不合格处以5倍脱硫电价的方法,还可考虑进行超低排放电价补贴的回收,并适当进行该企业次年度发电计划的调整。
2.3 贯彻落实“三管控”制度,优化超低排放管理
第一,参考《火电厂电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为参考开展燃煤电厂验收管理、环评管理等工作。政府机构加强火电厂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和控制,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并执行低于超低排放的地方标准。此外,相关研究机构要加强烟气污染物检测方法的优化,提高监测设备研发进度,保证数据的合理性、有效性,落实“限制管控”。
第二,在推广超低排放技术中,要严格执行因地制宜、因煤制宜的要求。针对大气环境污染严重、环境容量有限的区域,应严格执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如京津冀地区。力求将数量有限的治理经费最大程度地投入到经济环境效益显著的地区,加强超低排放技术的管控管理。
第三,大力推广大型配煤基地的建立,保证优质煤的合理使用。有效开展“精粮”“粗粮”的合理分配,借助煤质分配分级方法进行管理,对燃煤的灰分、挥发分等进行精细化分析,结合指标制定控制管理方法。同时煤炭采购、燃烧环节中,必须充分落实“排放标准与煤质等级对应”的要求,结合超低排放要求等进行“源头”管控。
3 结语
对燃煤电厂进行超低排放管理,是国家经济建设、能源建设、环境建设综合考虑后的必然途径。必须充分考虑环境容量、经济发展状况、能源结构等因素,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制定合理化、创新化的措施,力求快速建立绿色煤电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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