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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问题浅析

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问题浅析

张超越 王紫阳 余积宝

摘  要:近年来,中国的航天事业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壮大,不仅表现在军用领域国际顶尖水平上的角逐,民营航天企业的遍地开花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国家科技发展和国家安全大局的重要战略,军民融合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该文通过认真分析各国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现状,指出国内现阶段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利于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向“更高”“更好”发展的建议。希望能为航天领域的发展提供有用的经验和见解。

关键词:军民融合  航天领域  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02(a)-0215-03

1  航天企业军民融合的发展意义

军民融合的关键之一,就是利用军队丰富的资源和完善的保障体系完成民用的商业化任务,成功的军民融合应该既能服务于国防建设,又能服务于经济建设。近一两年来,“蓝剑航天”和“零壹空间”在航天发动机方向不断取得突破;“星际荣耀”成功将中国首枚民营火箭送入预定轨道;“长光卫星”相继实施发射。民营企业在航天发动机、火箭集成、卫星方面的应用已经进入“快车道”。但军队和民企的相互协作仍然存在不健全的问题,民企当中还是出现了自成体系、自我保障、重复建设的情况,特别是碰到大规模且复杂的航天任务时,与军队的差距显得更为突出。所以,必须整体规划与合理整合现有资源,才能有利于军民一体的建设发展。另外,军民融合能为国家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随着航天类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获取航天类资源的渠道也变得日益丰富,地方院校拥有优越的教学条件,民营企业的高薪待遇更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军工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优质的地方资源,开放的地方教育平台既能有效避免军内封闭体系带来的不良影响,又能为部队输送培养航天类专业人才。

2  国内外航天企业军民融合的现状

2.1 美国

美国一直是全球科技的引领者,在军民融合方面美国的起步也早于其他国家,20世纪90年代,为了加强航天、核能领域的建设,美国开始了军民融合方向的探索。随着美国航天领域的需求变化和实力发展,军民融合不断改革创新,形成了自己的发展特点,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在国防预算逐年上升、国家对空间安全重视程度发生变化以及部队空天系列军种建立的大背景下,美国政府更加鼓励军民商向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明确提出“最大限度采购和利用商业航天满足政府、军方需求”[1]。美国总统特朗普自2017年重设“国家航天委员会”以来,又于2018年签署了“2号航天政策令”《简化对太空商业化利用的监管》[2]。其中“2号航天政策令”以最高行政权力为美国的民营航天发展打开了大门,其中涉及如何简化商业航天的监管规则、专门组建服务于商业航天的机构,有了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作为支持,美国的商业航天在近2年确实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2.2 日本

2016年,日本国会于11月通过了《宇宙活动法案》。该法规定,国家要对发射火箭或卫星的企业每次发射活动进行审查和批准。发生事故时,国家将对超过一定标准的损失进行补偿。该法案还规定,采取措施促进太空产业化发展和制定国内法促进太空商业活动是国家的义务[3]。2019年2月,日本内阁又宣布了“商业航天投资选配平台”的设立。这些举措的目的就在于期待民间更加积极地、广泛地参与太空商业活动。相较于美国,日本的商业航天才处于起步阶段,放眼世界,各个小国家和大型商业航空公司研发的微小卫星将迎来实际应用的高潮,如何用可靠的、低成本的火箭吸引客户的发射订单,是日本政府目前发展航天工业潜在市场的主要手段。

2.3 欧洲

欧洲航天产业起步较晚,采用的是“民技优先”“先商后军”的模式。受实际需求和竞争激烈程度等多方面影响,欧洲的军事航天规模和水平不如美国,但商业航天发展的脚步却走在世界前列,实力雄厚。在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对地观测卫星及运载火箭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欧洲国家在商业水平、市场占有份额等领域参与军事航天发展建设的程度比美国更深,军民融合发展的基础也因此奠定[4]。在出现国家资源使用紧张的情况时,欧盟和欧洲航天局能够充分认识到保持商业航天发展势头的重要性,依旧出台多部政策支持航天领域民营企业发展,确保了军民融合始终拥有澎湃的“动力”。

2.4 中国

长期以来,我国的航天事业都是服务于国家的需求和意志,都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完成,由于我国航天事业起步阶段异常艰难,大多时候都需要集中全国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力量去攻关克难。近年来,我国航天事业正由封闭式的高度保密化的军事航天模式向开放化、市场化的军民协同航天模式转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给出了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方向上的最高指示。2018年10月15日,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5]。我国对军民融合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国家科工局、国家航天局已多次邀请各家航天企业参与其组织召开的商业航天座谈会,并多次深入调研蓝箭空间、星际荣耀和零壹空间等多家民营企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为调整相关政策做准备。在大环境转变的趋势下,我国迅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航天类民营企业,它们的出现也吸引了一大批国际优秀企业的合作,成功将我国的商业航天事业推向国际市场。

3  航天企业军民融合的问题

3.1 航天科技的高度保密性限制其商业用途

受保密制度的影响,航天科技商业化的把关必定十分严格,导致一部分有社会服务价值的技术不能在经济市场上发挥作用。不可否认,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主要部分,但现有法规制度不健全,相关规定对秘密的划分不合理,走流程耗费时间太久,保密政策的改革没有跟上市场需求的速度,这种种原因都应该重新考量。航天技术的秘密应当保守多久,有哪些能够完成商业转化,完成转化后能不能满足现有航天市场的需求,是不是可以创造经济价值服务社会群众,这些都是限制軍事航天技术向民用转化的因素。

3.2 航天军工企业缺少适应市场的机制

目前航天军工企业机制体制的建立,都是为了完成重大任务,具有非常明显的国家颜色和政治特征。相当一部分的项目都是国家规划的专项项目,没有针对市场需求的研发体系,缺少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意识,也没有建立面向民用市场发展规律的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本身危机感不强,创新能力也不够。我国航天企业的军转民产品大部分都有规模小、研制周期长、市场风险性大的缺点。即使开发出如北斗、高分之类的有技术优势的产品,但因为体制机制的约束,也无法利用符合市场消费的营销手段,无法迅速满足市场真正的需求。

3.3 项目人员积极性不高

要让军事技术为民用市场服务需要将现有技术成果转化,而现有的尖端技术的持有者大部分依旧是国有的航天企业集团,而国企的工资发放和人员收益奖励制度比较刻板,导致负责项目转化的人员没有额外的收益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能创造多少利益也与员工不相关,上级也没有对技术持有部门下达硬性指标,从而出现有没有做项目一个样,项目做多做少一个样,项目创造价值多少还是一个样。技术人员的努力与技术人员的收益不成正比,企业自然无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  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思考

4.1 强化利于军民融合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的进程中不可或缺,没有坚强的领导和明确的职责划分,在开展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時,容易出现方向不明、职责不清、风险难控等特点。在积极推进航天领域军民融合的过程中要从管理、规划、政策制度3个方面着手。具体来说,在组织管理方面,要明确商业航天的主管部门,建立便捷的军地协调机制,完善商业航天、商业卫星通信等领域分工管理,实现航天领域军民融合风险可控、高效快速发展。在规划引导方面,着力加强发射计划对接,在制定国家顶层航天发展规划时,统筹安排民用航天发射计划,协调规划民用商业卫星通信频率和轨道资源,创建军民航天数据共享机制,让民用航天能搭乘国家航天事业快速发展的列车。在政策制度方面,吸收借鉴欧、美、日本等航天强国在航天技术军民融合方面的经验,广泛征集意见,尽快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航天发展指导意见,规范航天技术转民用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优惠,充分发挥政策制度引导保障作用。

4.2 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对接机制

市场需求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构建市场需求对接机制有利于把握航天科技转民用产品的发展方向,实现资源合理分配,军民融合才能持续健康发展。航天科技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以军方需求为首责,不遗余力地投身于军用订单的研制,对民用需求关注度不高,没有进行市场调研,存在与市场脱节的现象。为实现军民深入融合,航天企业在致力于军工产品研发的同时,要兼顾市场需求产品的研发,对此需建立相应的民用产品研究机构、专业的市场分析级营销团队。航天企业对内要整合资源,梳理核心技术,研究已有军用技术转化方式和转化途径;对外要进行民用市场分析调研,弄清目前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产品需求,为航天企业对接市场提供准确指导,确保航天科技与民用市场真正融合,让可以转化的军用技术充分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

4.3 优化鼓舞人员动力的激励机制

航天企业的融合发展离不开企业人员的薪酬改革,企业技术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是科技创新的不竭源泉,军民融合推动航天技术转化为民品生产技术不仅提高产品质量也能带来丰厚的物质利益。在薪酬改革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员工激励机制。在平衡现有薪酬的基础上可适当采用分红权、期权、技术入股等来调动和激发员工对航企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的热情。二是航天企业可设立混合所有制子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和个人持股分红的激励措施,让企业的营收与员工个人薪酬获得息息相关,增强企业员工的事业心、责任感。同时,在注重物质激励的前提下,不能忽略精神激励的辅佐作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了解员工的个人需求和职业发展意愿,提供军工民企相关岗位任职交流机会,相互吸收借鉴,激活企业活力,使员工获得更多的事业满足感、幸福感。

5  结语

航天产业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产业,是军民融合战略优先发展的产业之一。当前,我国在航天领域的军民融合还处在初步阶段,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融合还不够紧密,与世界航天强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实现航天领域军民深度融合深度发展要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市场机制为手段,充分发挥军、民之间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创造良好的军转民,民促军的竞争合作氛围。改革已进入深水期,务必坚定信念,勇于探索,大胆实践,走出一条具有航天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道路,为建设一流航天强国的目标不懈奋斗。

参考文献

[1] 侯勤.美国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新态势[N].中国航空报,2017-11-21.

[2] 杨少鲜.2019年中国商业航天发展形势展望[J].卫星应用,2019(4):48-53.

[3] 王涛,高祥武.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军转民,2018(6):62-65.

[4] 张博.新形势下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途径的思考[J].网信军民融合,2018(5):68-71.

[5] 马骥.军民融合背景下航天企业发展遇到的困境及相应解决策略[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9(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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