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答辩状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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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辩状范文

 

    被告答辩状。

 

    原告,XXX。

 

    被告,XXX。

 

    被告答辩状。

 

    尊敬的法庭:

 

    我是被告XXX,特此向贵庭提交答辩状,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陈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陈述。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声称我XXX侵犯了他的XX权益,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我在此声明,我并未侵犯原告的任何权益,也没有导致原告任何损失。我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保留异议。

 

    二、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提出了一些理由,声称我侵犯了他的权益。但我在此声明,原告的理由并不成立。我在XXX事件中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没有对原告造成任何损失。因此,我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保留异议。

 

    三、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提出了一些证据,声称能够证明我侵犯了他的权益。但我在此声明,原告提出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我有过任何侵犯行为。我对原告提出的证据保留异议。

 

    四、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适用。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声称我违反了某些法律法规,但我在此声明,我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我在XXX事件中一直遵守法律法规,没有对原告造成任何侵犯。因此,我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保留异议。

 

    五、关于对原告的反诉。

 

    在此,我要求法庭对原告提起反诉。原告在XXX事件中的行为也存在一些问题,我要求法庭对原告进行调查,并要求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关于和解意愿。

 

    我在此声明,我愿意与原告进行和解,希望能够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七、陈述事实和理由。

 

    在此,我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了答辩意见,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审理,对事实进行认真调查,做出公正的裁决。

 

    特此答辩。

 

    被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被告答辩状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答辩状范文

(2022标准版合同范本)

甲    方:***个人或单位    

乙    方:***个人或单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被告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                  

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务: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答辩人因                一案,对上诉人              

不服           人民法院     字第     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                 答辩书副本      份。 

When you no longer worry about yesterday, it is when you begin to live happily.同学互助 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被告答辩状格式范文 

被告答辩状格式范文【1】

答辩人:张__,男,1963年生,x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公务员,住大理市满江片区“__x别墅区__号”,身份证号码:5329              。

被答辩人:__x,男,1978年生,x族,云南省弥渡县人,个体,住弥渡县弥城镇__x号,身份证号码:5329              。

因原告__x诉答辩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法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__x的全部诉求请求。

事实与理由

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有明确约定。

原告系专门从事家装业的个体人员,20    年9月经人介绍后拟为答辩人位于大理市满江片区“        号”别墅房进行装修。

经原告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充分的考察和测量之后,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答辩人进行装修,最初原告向答辩人的报价为8万多元。

答辩人认为价格过高,就不打算让原告承包施工,后原告又重新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测量,重新提出装修报价为:62877.50元。

答辩人认为该报价比较合理,遂同意将自己的房屋装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施工。

之后原告向答辩人提供了一份《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对装修工程量和单价均予以明确。

其中也明确结算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计算,但同时也明确约定如有增加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先行签订《工程变更单》确认工程项目及工程价款后,乙方再行组织施工。

同时,原告还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室内装修施工工艺质量保证书》,其中还特别承诺所有施工工艺保证符合相关《室内装饰施工工艺验收规范》的要求。

否则答辩人有权对其作出经济上的罚款及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

因此,在原告装修施工之前,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

原告开始施工之后,答辩人一直按照施工进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原告每完成一项工程内容,双方就进行计量,然后由答辩人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原告,这有原告向答辩人出具的10份收款收据(共计63000元的工程款)为证,根本不存在原告垫付大笔工人工资维持施工进度的问题。

另外,由于原告恶意拖欠刮瓷和刷乳胶漆工人的工资,导致承接该项工程的楚雄人__x二人生活困难,__x向答辩人提出请求之后,答辩人还替原告垫付了刮瓷及刷乳胶漆的工资12300元。

答辩人还为原告支付其木工工人的交通费1200元,登高梯租赁费1000元。

由于原告在未安装灯具的情况下甩手不管,答辩人又另外请人安装灯具,支付灯具安装费6000元。

这样答辩人总共支付的工程款达到83500元,已经远远超出了原告当时的报价。

原告提出答辩人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这完全是歪曲事实!

当然,这也是原告认为答辩人尚欠其工程款的一个理由,然而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

答辩人的购房合同当中明确载明房屋建筑的总面积为184.81平方米,加上答辩人加盖的约152.2平方米的面积,答辩人房屋总面积约为337.31平方米,答辩人的房屋就在那儿,只要一测量就清清楚楚。

因此,按照原告之前的测量,已约337.31平方米的面积计算,原告当时的报价62877.50元是比较客观的。

其中提出答辩人还欠其59281.33元的工程款是按照其无中生有的5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当然与事实不符。

原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不仅给答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答辩人一家的正常生活。

原告的装修施工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按照原告提供的《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44项约定,原告要进行强弱电改造布置,包括负责开管槽、埋线管、穿线。

然而,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在地面上根本没有开管槽,而是直接在线管上铺设地板,而且其布线极不合理,就像一张乱七八糟的网。

当时答辩人已经向原告提出质疑,但是原告满口承诺没有问题。

最后直接导致答辩人室内有好几个开关无法使用,厨房的电源会有自动跳闸现象。

由于原告的布线混乱,根本无法查出问题的原因,不仅给答辩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也给答辩人的房屋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原告对答辩人房屋的四个卫生间地砖的铺设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其中一间卧室内卫生间淋浴器下的水直接往卫生间门口流向卧室,导致根本无法在卫生间使用淋浴器;一间卧室内卫生间淋浴器下的水没有从下水的地漏流走,而是往里流向马桶的方向;另一间卧室内的卫生间的下水也不流向地漏,而是直接流到浴盆的底部,形成积水;

墙面刮瓷和刷乳胶漆不符合规范,导致墙面出现大量的裂纹;

另外原告贴墙砖不规范,有空鼓现象;原告在对主客厅的背景墙测量时严重失误,导致定制的木花格两端没有雕花,形成空白,影响美观;由于原告的失误,导致答辩人的菱形玻璃柱无法安装,玻璃镜被迫废弃。

原告对约定工程未完工。

原告施工中对答辩人的三楼卫生间没有布线,镜前灯无法使用;

食品柜未油漆,颜色严重不搭配,影响美观。

《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45项开关插座以及47项筒灯、射灯,原告没有安装。

20    年1月份,原告只再有开关插座和灯具还没有安装,答辩人为了庆贺房屋完工,定于20    年2月2日杀猪请客,同时确定了女儿的婚期在20__年3月21日。

在此情况下答辩人要求原告在20__年2月28日之前将开关插座和灯具安装完毕,但此时原告竟然背信弃义,乘人之危,狮子大开口,要求答辩人再向其支付30000元的装修费用。

答辩人认为,自己支付的装修费用已经远远超过了原告当时的'报价,因此不同意原告的无理要求。

但由于女儿的婚期临近,而且布线是原告完成,其他人来安装不方便,为了尽快完成装修扫尾工作,答辩人答应再向原告支付5000元的费用。

然而原告拒不同意,并擅自停工,离开了装修工地。

答辩人为此还专门请当时的介绍人出面做原告的工作,但原告就是拒不为答辩人完成扫尾工作,万般无奈之下,答辩人只有另行请人完成了开关插座和灯具安装等装修扫尾工作,并支付安装费6000元。

原告故意对答辩人实施欺诈行为。

原告报价仅为62877.50元,然而实际达到83500元,现在又提出还欠59281.33元,如果这样,在没有增加施工项目的情况下比原先的报价超出一倍多,非常不符合常理,这无非由两种解释,一是就是原告故意对答辩人实施欺诈,先以低价诱使答辩人将装修工程交给原告,然后再加大工程量,这种欺诈行为不应当得到法律支持;二是原告根本没有完成十几万的工程量。

原告依法应当赔偿答辩人的经济损失。

由于原告存在违约行为,其装修质量严重不合格,且存在未完成工程,已经给答辩人造成了下列经济损失,依法应当赔偿:

开关插座没有安装,该项工程款按照原告的《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为480元;

筒灯、射灯没有安装,该项工程款按照原告的《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为640元;

3、电线布置不合理、三楼卫生间未布线,应当赔偿答辩人元;

4、四个卫生间地砖重新铺设费用(包含拆除原有地砖费用),按每个3000元计共1元;

5、墙面刮瓷和刷乳胶漆不符合规范,导致墙面出现大量的裂纹,修复费用1000元;

6、墙砖空鼓重新安装500元;

7、食品柜油漆500元;

8、菱形玻璃柱无法安装,玻璃镜子废弃损失1200元;

9、答辩人垫付刮瓷和刷乳胶漆的工资12300元。

以上9项共计30620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已经超额向原告支付了装修工程款,现答辩人根本不拖欠原告的任何工程款。

而且原告的装修质量差,存在未完工程,给答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于其属于无证经营人员,答辩人正苦于投诉无门,不料原告竟然恶人先告状,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在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同时,判令其赔偿答辩人经济损失30620元。

此呈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__x

二0__年八月十九日

被告答辩状格式范文【2】

答辩人:     运输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B先生,被上诉人     先生、     公司     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审理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违法判决,违背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由处分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

1、一审法院关于医疗费用数额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原告诉讼请求只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并没有提到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用,被上诉人C先生和答辩人     运输队已经为原告垫付了医疗费55000元,而一审法院却要求被告赔偿包括后续治疗费1元在内的医疗费损失共计53115.44元+1元=65115.44元,已经超出了超出了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50000元。

2、一审法院对后续治疗费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就是说医疗费只是实际发生的数额,并不包括后续治疗费用,要求后续治疗费的,应该等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一审法院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1元,要求被告赔偿后续治疗费1元,而一审原告根本就没有提出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对后续治疗费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一审法院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不合理,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下,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是不合理的。

根据20    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此条规定了医疗费的认定依据及后续治疗费的赔偿规则,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的赔偿均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才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本案中医院的疫病诊断证明书中关于后续治疗费用的,只是“估计”后续治疗费用,不仅没有实际发生,而且也不确定必然会产生,因此后续治疗费用是不确定的,一审法院不应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被告应诉答辩状范文

前言

被告应诉答辩状是指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对原告的起诉提出反驳和辩解的书面文件。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诉答辩状是被告进行辩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被告应诉答辩状范文,供大家参考。

被告应诉答辩状

尊敬的法院:

本案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本被告承担民事责任。本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提出应诉答辩状,具体如下:

一、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在起诉状中要求本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但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原告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本被告存在过错行为,也未能证明本被告的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其次,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原告所述的事实与本案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本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关于本被告的行为

本被告在本案中的行为是合法的。本被告在与原告的交易中,一直遵守着合同约定,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同时,本被告在交易过程中也没有采取任何欺诈、误导等不当行为。因此,本被告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不存在过错行为。

三、关于本被告的责任

本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行为,因此也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本被告在交易中一直遵守着合同约定,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同时,本被告在交易过程中也没有采取任何欺诈、误导等不当行为。因此,本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关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

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应当以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为准。但是,原告在本案中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本被告存在过错行为,也未能证明本被告的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因此,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应当以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为准,不能随意推断和臆断。

五、关于本案的诉讼请求

本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本被告也请求法院依法保护本被告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本案的其他事项

本被告认为,本案中的争议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不能随意推断和臆断。同时,本被告也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本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被告应诉答辩状是被告进行辩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诉答辩状的撰写需要注意事实和证据的准确性,以及法律规定的适用性。希望本文提供的被告应诉答辩状范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被告答辩状范文

 被告答辩状内容

【内容一】:离婚

答辩人:王    ,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    区    路    小区    幢    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    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2X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    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91年生育一子王    ,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    。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内容二】:借贷

答辩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务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XX元,而是只借了10000元,且已全部归还。      年   月   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约定月息三分,借期一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10000元”而未写大写“壹万元”。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      归还借款本金壹万元及利息叁百元”。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持的“XX元”借据系其涂改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辩人只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而且出具的也是“10000元”的借条,被答辩人所持的“XX元“借条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辩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辩人的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涂改后的证据不具备证据 “真实性”的特性,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证明材料           份。

【内容三】:交通事故

答辩人:     运输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B先生,被上诉人     先生、     公司     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审理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违法判决,违背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由处分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

1、一审法院关于医疗费用数额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原告诉讼请求只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并没有提到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用,被上诉人C先生和答辩人     运输队已经为原告垫付了医疗费55000元,而一审法院却要求被告赔偿包括后续治疗费12000元在内的医疗费损失共计元+12000元=元,已经超出了超出了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50000元。

2、一审法院对后续治疗费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就是说医疗费只是实际发生的数额,并不包括后续治疗费用,要求后续治疗费的,应该等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一审法院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12000元,要求被告赔偿后续治疗费12000元,而一审原告根本就没有提出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对后续治疗费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一审法院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不合理,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下,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是不合理的。根据202X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此条规定了医疗费的认定依据及后续治疗费的赔偿规则,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的赔偿均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才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本案中医院的疫病诊断证明书中关于后续治疗费用的,只是“估计”后续治疗费用,不仅没有实际发生,而且也不确定必然会产生,因此后续治疗费用是不确定的,一审法院不应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的被告人辩论状范文xx 

导语: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 力通过 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下面是为大家的,被告人辩论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送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 文书帮! 

辩论人:宋陶陶,男,汉族,1983年10月3日出生,邯郸矿务局云宁电厂职工,现住武安市西湖村对面云驾岭社区, :1518880 1。 

被辩论人:霍艳杰,女,汉族,1985年12月7日出生,邯郸矿务局云宁电厂职工,现住邯山区学院北路绿德源C2栋3单元1号, :1518880 2。 

辩论人因与原告霍艳杰起诉离婚纠纷一案,依据法律、事实及原告的起诉状现辩论如下: 

辩论人与被辩论人感情尚未 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如 判决双方离婚,辩论人请求 依法判令婚生女宋雨佳由辩论人抚养,且双方并无共同财产可以分配。 

一、辩论人与被辩论人感情尚未 破裂,并有 需要双方共同抚养教育,故辩论人不同意离婚。 

辩论人与被辩论人性格相近,爱好相同,既是同事,又属 恋爱,相互了解,感情根底深厚,当时走入婚姻的殿堂也必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婚后两人和睦相处、相敬如宾,已度过了几年的幸福生活,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xx年3月18日生育 宋雨佳。辩论人认为 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些根本的事实,是被辩论人不能否认的。另外,被辩论人 

上次撤诉时,被辩论人和辩论人已当着法官的面和好如初。上述情况充分证明,辩论人与被辩论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 的健康成长,请求 判决不准离婚。 

二、如 判决原被告离婚,辩论人请求 依法判令婚生女宋雨佳由辩论人抚养,被辩论人给付抚养费。 

如 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辩论人只能忍痛同意,但辩论人请求 依法判令婚生女宋雨佳由辩论人抚养,因为辩论人工作稳定,有较高的固定收入,且 宋雨佳出生后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现辩论人的父母也愿协助辩论人抚养孩子,而被辩论人性格乖僻,经济条件、家庭条件都不如辩论人。所以为了让 拥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辩论人请求 依法判令婚生女宋雨佳由辩论人抚养,被辩论人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至 年满18周岁为止。 

三、关于被辩论人提出的依法分配财产的问题。 

被辩论人所说的“嫁妆”已被被辩论人运回到自己母亲家中,至于婚后共同财产也仅限于一些破旧的日常家用电器。到目前为止,据辩论人所知,并没有任何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债务。 

综上所述,辩论人与被辩论人感情根底深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也不存在离婚的法定条件,故辩论人不同意与被辩论人解除婚姻关系,请贵院依法驳回其起诉。如 判决 

原被告离婚,辩论人请求 依法判令婚生女宋雨佳由辩论人抚养,被辩论人给付抚养费。 

辩论人: 

辩论状 

辩论人: 

青岛信风船务代理有限  

法定代表人:姚健,经理 

住址:略 

被辩论人:山东青和进出口有限  

法定代表人:何萍,董事长 

辩论人与被辩论人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被辩论人不服青岛海事 青海法海商初字第53号判决一案所提上诉。辩论人依照事实和法律,提出辩论如下: 

辩论的理由和根据: 

1.辩论人认为一审 认定事实根本正确,没有歪曲、曲解法律,北大识别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本案的焦点在于 法人人格的混淆。但是无论在一审还是二审上诉人(被告山东青和进出口有限 )的上诉状中,上诉人均为提出像样的证据来证明自己 人格的 性,也为对辩论(原告)关于被上诉人人个混淆证据提出能加以否认的证据。相反,在一审庭审中,上诉人对混淆经营、滥用 法人 地位,描述为“节约本钱”。因此,实际上上诉人也无法否认滥用 法人 地位。 

2.上诉人认为“上诉人是由诸葛青盛、何萍等5人投资设立的 ,具备 的股东、合法的资本、健全的帐务等具备法人的必须条件,是一个完全 的法人”。对于这一点,辩论人以及一审 并没有否认。因为 人格否认是以 人格合法、有效的存在为前提条件。从逻辑上讲,假设 的 人格根本不是合法的存在,也就无所谓股东滥用 人格的行为,更谈不上以此为据否认法人的 人格。 

本案中,上诉人一方面做着股东滥用对 的控制权,操纵 实施有损 自身利益,是 形骸化的自损行为(这一点辩论人在一审时,律师的代理词中已说得很明确了),另一方面,上诉人又利用 人格的 原那么,抗辨债权人的债权,妄想到达躲避法律的目的,是行不通的。上诉人对 的自损行为违背了权利不得滥用的原那么和诚信原那么,因此理应对 人格否认。 

3.辩论人在二审中再次提出四份证据(见证据1、2、3、4)。这几份证据还是要说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山东美食食品有限 的业务和客户相同。而这种相同并不是上诉人所谓的“一审 仅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山东美食食品有限 的局部业务与客户相同,就否认了上诉人的 人格,是以偏否全”。它是全部的证据链中重要的一环,它不仅仅是业务的混淆,而是事实上的业务资源的转移。如果将这种“局部业务与客户相同& 

rdquo;从整个证据链中割裂开来,那才是真正的以偏否全。 

4.上诉人似乎有许多的“不明白”。这也难怪,如果将三家 的财务、业务、机构、人员高度混淆,甚至今天用这家 的名义做业务,明天为了逃避债务又用另一家,后天又在考虑如何建立另一家 ,他如何能分得清,又怎样能整“明白”了? 

从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来看,像这种“ 法人人格”否认的案件中,原告方往往处于弱者的地位,并且多以缺乏有效的证据而苦于投诉无门。然而,本案中,上诉人却总是玩弄嘴上功夫,拿不出实质性的东西,这才是辩论人所“不明白”的。 

5.最后需阐述一下对一审判决的一点看法,辩论人认为,一审 既然以认定诸葛青川为三家 (被告)的实际控制人,又以“无证据证明诸葛青川的股东身份,没有证明诸葛青川的财产与 财产混淆”。否认了辩论人要求诸葛青川连带承当美食 债务的诉讼请求,是不妥的。根据最高人(亿库网.ekw., 此标记。)民 于xx年11月4日向社会公布《关于审理  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第48条确立了“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第49条、第50条、第51条分别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提出“ 法人人格否认”之诉,直接要求控制股东对 债务承当连带责任:(1)过度控制(滥用 法人人格);(2)实质一人 (即控制股东于 两者资金混淆、业务混淆、财务混淆,以至无法区分哪些属于控制股东所有,哪些属于 所有)。新《 法》第64条对于一人 股东采取了法人资格滥用推定的态度,积举证责任倒置的态度。倘假设一人 的股东不能证明 财产 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就应当推定一人股东滥用了 法人资格。因此辩论人认为仍需追究一审第四被告的法律责任,由诸葛青川于青和 、同泰 共同对美食 的债务承当归还责任。还法律的公平于正义。 

综上所述,辩论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根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以维持。被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并应判令上诉人承当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此致 

山东省高级   

辩论人:青岛信风船务代理有限  

20xx年11月16日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被告答辩状范文

尊敬的法官:

我已收悉原告提起的诉讼,现作为被告,我愿意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首先,对于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我表示不予认同。以下是我对原告起诉的反驳和答辩意见:

一、关于原告的指控

原告称我违反合同内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从而导致了损失。我对此提出异议。根据我所持的证据和事实,我并未违反任何合同义务,也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相反,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二、对合同内容的否定

原告所依据的合同并不存在于我们之间,或者在签订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行为。

一方面,签订合同时,原告没有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使我们对合同的理解产生了误解,导致了后续的争议。

另一方面,原告在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而是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他们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付款,致使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三、关于原告的过失

原告对本案的起诉缺乏真实性和合理性,且存在重大的过失。通过现场调查和证据收集,我们得知原告故意隐瞒了与本案有关的若干关键信息,并且在与我们的沟通中出现了多次虚假陈述。

此外,原告的行为也与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相悖。他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并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来侵害我们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的支持。相反,我作为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直遵守法律和合同约定,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实施过违法行为。因此,我恳请法庭能够准确判断案件,维护正义,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再次向您重申,我作为被告,在此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了答辩,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反驳意见。我相信法庭将会公正地审理本案,依法裁决,以维护公平和正义。

谢谢您的阅读和理解。

被告:[被告姓名/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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